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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我们采用的是前苏联电影业的经营体制,从制片、发行、放映都采取了一系列的计划经济的经营形式。
到90年代初,一直沿袭着这种“统购统销”+“层级发行”的发行模式。
具体来说,各省、市建立发行机构,制订了发行放映经营管理的各种制度。
电影产品一经完成,即交由中影公司按规定价格一次性买断电影,然后再由中影公司分别按照省、市、县这样的行政层级的发行公司发行到各家电影院…
这种模式特别呆板,有点像后世的奈飞,只追求数量,不太重视质量…
造成的结果就是票房逐年下跌!
有一串数据:1990年全国的总票房是22亿,1991年是23亿,1992年是20亿,1993年是13亿…
与此同时,在电影产量上,每年依然拍摄150部左右的片子…
明摆着的——观众对电影没兴趣了。
为了让观众重新回到电影院看电影,总局下发了一份文件:允许影院每年以分账的形式进口10部左右基本反映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和基本表现当代电影艺术、技术成就的影片,也就是好莱坞大片。
其实,在这之前,咱们也进口过国外的电影,不过是用买断的方式,每部电影的买断价最高2万美元。
这样的价格根本吸引不了国外片商的兴趣,买回来的都是一些品质不高的老电影,也没几个人愿意看…
新的文件采用的分账比例:外方片商和中影拿总票房的百分之四十六,省市级的电影公司拿到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之间,剩下的为影院所有…
如此一来,一部电影在中国的票房越高,外国的片商分到的钱就越多,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他们会把国外高质量的商业大片拿到中国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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