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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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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时烨穿着一身靛蓝色锦袍,头顶玉冠,再遇上他那天生的冷酷威严的形象,与苏宛平站在一起如同一对壁人,让赵朋远既羡慕又嫉妒,成双入对是他一直想的,何况小妹这美貌,妹夫这贵气,简直要羡煞旁人。

傅氏看着女儿女婿很满意,不过令她最满意的还是儿子,儿子长大了不少,已经十五岁的少年郎,这会儿一身黛紫色锦袍,冠戴齐整,面色沉稳,平素也是个话少的,这会站着,竟也生出几分少年郎的傲气,让人忍不住侧目。

孩子长大很容易,不知不觉就大了,傅氏看着儿子,心想着再过两年还得给儿子说门亲事去。

苏宛平也觉得她家老弟怎么这么帅啊,他的眉眼虽与她和傅氏有些像,却并不是完全的像,反而带着一抹冷峻,一身儒雅的气质更让这冷峻的气质添了几分温色,更加吸引姑娘家的目光。

赵朋远也是一表人才,穿着藏蓝色的锦袍,手里一把折扇,典型的翩翩公子模样,难怪人家贾姑娘会对他心仪已久,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虽然不着调,但对贾姑娘倒是专情的很。

去年来了傅家后,赵朋远便不曾出来去乱来了,便是上次陪着贾淳去了柳巷,后来苏宛平也知道了,这家伙只是去听了数日的曲子,根本没有做什么,难怪他会说耳朵痛。

一家人出了院子,傅氏和苏宛平进入马车内,其他三人却各自骑着马,黑马是苏义骑着的,他今日有心想炫一下他的好马,想必县学里的才子都知道他姐夫送了他一匹好马,只是一直不得见,这一次赏花宴在东郊,那儿有大片花海,是赵知县来了梅岭县后使人种植的,待花要盛开之时收集了花瓣后做成胭脂或者香囊出售给皇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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