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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领先了三百年时间的知识,在这个时代之中,对付任何人,在知识方面都是碾压性的胜利。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就是神。
当然这话是金秀内心的独白,而不是可以宣之于口的言论,金秀不想被人认为是妖怪而被火烧,有些时候领先半步是天才,可若是领先三百年,那么你就是妖怪了。
看着史书里头的王莽,如果按照现代人的观念,他大概也是一名穿越者,但很明显他的思想领先太多年了,没办法,只能失败。
所以金秀心里头虽然有些时候有很多很多的构想,但她不能够全部表现出来,有些时候只要表现出那么一点点,就足够让世人惊讶了。
就比如是今天这样的场景,金秀只是稍微露出了一点点这个意思,就震慑住了明瑞,明瑞站了起来,闪电的光芒照在他的脸上,越发让明瑞脸如淡金,面色惨白起来,“你是如何知道的?你为何知道缅甸的火器厉害?”
“我读过邸报,”金秀找了一个由头来解释,“海大人刚才说的话,没错,大玄天朝,无物不盛,边上这些小国或许可以占据什么地利的优势而和我们大军纠缠一段时间,可如今几次战败,两任云贵总督都不得善终,这说明什么?不仅仅是人家占据了地利的优势,只怕还有别的东西在里头,我跟着十二爷出京,看了一些兵部的资料,听到有些折子里头说过,缅人火器厉害。”
“我看见了总督大人的脸色,就知道我必然说对了,是不是?”
明瑞点点头,他的脸色惨淡,也不说话,径直就伸出手解开自己上衣的扣子,他把上衣脱开了一半,上半身用纱布包裹的严严实实,只是有些地方似乎又血迹斑斑的样子,明瑞朝着众人解释,“我的胸前中了一枪,所幸穿戴者锁子甲,伤口不深,只是一些皮外伤,但此处,”明瑞指了指自己的左肩膀,“此处中了一枪,伤口极深,此外还有小腿处等共计有五处伤口都是被火枪所害,十二爷和纳兰大人当前,都不是外人,我说句实话,那时候我早就失血过多晕倒了,若不是因为亲兵死命将我背着送出来,我这条命就交代在缅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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