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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为黄昏,从南方陆陆续续地跑来败军,是的,那是败军,必须放归一些人,否则何以扬我南华帝国之名?!
沿途的南华军骑兵将他们放行,否则他们无法回城。
几十人几百人,他们脚步踉跄,几乎每个走路的士兵都像喝醉了酒似的,摇摇摆摆地走着,只要有一阵风吹过,就能把他们通通刮倒。
从交战的地方被放生,然而没有水与粮食的补给,还有那无边的羞辱!
奥马尔·哈比比愤怒得要将手上的望远镜给捏碎,耻辱啊!耻辱啊!
被放回来的官兵,他们的大胡子都没有了,统统没有了!
胡子是男人脸上特有的一个标志,胡子让男人看起来更加地成熟有男人味,蓄出一部大胡子,能散发着男性的荷尔蒙的魅力。
不同的地方对蓄须有不同的见解,如东方大陆那边以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因此许多男人都蓄须留长发,头发重要性达致当年曹操骑马踩了庄稼,按他的军令是谁踩庄稼谁死,但法不可加至尊,因此他以发代头。
头发如此,胡须的待遇也不差。
不过到了两中华时期,南华军入伍时,无论是谁,头发全给剃个精光,包括皇帝,因此南华帝国的板寸头流行,胡须自然也是寸草不生。
而新明军队开始是羞达达地不留头发与胡须,最终形成军纪,不留须发,以利作战。
但对于莫卧儿帝国的皇帝与臣民来说,蓄须是圣行,有圣训曰“你们当与多神教徒不同,你们当蓄留胡须,修短唇髭。”
所以莫卧儿帝国的男人全都蓄须,以留一部大胡子为美。
如今败军的胡须全都没了,不仅仅异教徒对于莫卧儿帝国的男人的羞辱,而且是对莫卧儿帝国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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