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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演练比第一次强了许多,团结兵步卒们基本上可以做到不喧哗嬉闹,但队伍行进总是跑偏,无论如何都捋不直。
这将秦晋急的不停抓耳挠腮。郑显礼一直在侧旁观,他是唐军传统阵战的拥趸,对这种花里胡哨的法子并不以为然。在他看来,行军打仗大开大合,若是步卒硬战厮杀,陌刀凶狠锋利,斩敌首级。若是骑兵,便当长途奔袭,迂回进击,攻敌不备,攻敌软肋。
似秦少府这种笨拙的死战硬拼,实在不是为将者当效仿的楷模,否则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可以领兵作战,比的不是战术奇谋,却多是拼人命了事。
诚然秦晋的这种笨拙战法在新安打了几场硬仗,大败安禄山叛军,但那是特殊地形,特殊情境所产生的结果,如果不是新安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如果不是敌攻我守,孰胜孰负还未可知呢。
唐军不可能永远采取守势,一旦时机成熟,必然会转守为攻,将来国势再盛还要开疆拓土,同样要以进攻为主。那么,这种运动迟缓,攻击笨拙的方阵战术,势必将会失去了用武之地。
所以,在郑显礼的心中,秦晋只是善守之将,他的兵也都是善守之兵。而在弘农郡以及陕州、渑池一线的历次战斗中,制胜的关键也均非这种方阵战术,所利用的还是奇谋巧记。
一言以蔽之,秦晋以此法取悦天子可也,推广于军中则弊大于利。
郑显礼并非因循守旧之人,他也从这种队列方阵李看出了一些门道,若是使这种方阵之兵假以时日,练的整齐划一,一臂动而千臂动,一腿踢而千腿踢。的的确确是上佳地礼仪之兵,譬如应对三日后的天子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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