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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康儿向北整整走了一夜,东方发白时,他看了一眼地平线上的启明星。
正当此时,一声清厉的嘶鸣刺破了黎明的寂静,钢翅铁喙的鹰隼随着季康儿的一个手势“唰——”地一个俯冲着扎了下来,牢牢停在季康儿的臂挡上。
季康儿从袋子里掏出一块腊肉递给鹰隼,亲切地说:“鞑子,这回咱俩可真是伴儿啦。”
一马、一鹰、一人行走在越来越沙化的土地上,远处,蒸腾的太阳勃勃而起,孤烟直,朝阳圆……
天大亮的时候,对面的直道上从远及近、扬起一骑轻尘,马蹄声很急。
对面那高头大马上的来人,皮帽皮袍,身后背着一把大刀,随身配着短剑,腰上还别着个硕大的酒葫芦。
这来人一双如铜铃的大眼睛盈满笑意,肆意疯长的花白胡须盖住了皲裂的皮肤和刀刻般的眼角皱纹,让人一看,就知道这面容是常年在酷寒干燥之地跌打滚爬的结果。
“老冯,你怎么在这儿?”季康儿一拱手,明知故问道:“要不是你这惯常的一身酒气,我还当真认不出你了。”
来人正是父亲昔日的爱将,人称“酒葫芦”的老冯。老冯原本是大周最高学府——稷宫学院的人才,师从学院首座阳明子,然而,因其年轻时放浪形骸,嗜酒如命,最后被师父不得不忍痛遣送至边陲。
那老冯不仅博闻强记,在战场上也一点不含糊。他跟随大将季浩南征北战,打过不少恶战。
季康儿六年未见老冯,一下马来,就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直把老冯心里给抱得麻酥麻酥的。
这个老冯见季康就好像见了亲儿子般,心里一阵阵泛着热辣。
季康儿毫不客气,抢过酒葫芦就咕噜噜地喝起来,然后,砸吧着嘴说:“老冯,你人老珠黄的,倒是酒如其人,越来越醇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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