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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一九五〇年一月五日,我开始在巴兰基亚《先驱报》社论版发表文章。我不想署真名,这样放心一些,因为我怕一旦进展不顺利,会像在《宇宙报》那样下不了台。不假思索就有了笔名,叫“塞普蒂默斯”,取自弗吉尼亚·伍尔夫《达洛维夫人》中的精神病患者塞普蒂默斯·沃伦·史密斯。专栏名叫“长颈鹿”,是我在苏克雷的固定舞伴私底下只有我知道的绰号。

那年一月,风刮得特别紧,天亮前,基本无法在街头逆风而行。起床后的话题便是一夜狂风引发的灾难。风刮走了睡梦,刮走了鸡窝,将屋顶上的锌皮刮成会飞的铡刀。

如今想来,狂风一扫昔日的晦气,帮我推开了新生活的大门。我和“巴兰基亚文学小组”不再只是志趣相投的朋友,而变成了工作上的伙伴。开始,我们讨论报道的主题,交换不高深却令人难忘的意见。对我而言,有个早上至关重要。那天,我走进哈皮咖啡馆时,赫尔曼·巴尔加斯正在安安静静地读当天报纸上的“长颈鹿”专栏。其他人充满敬畏地围在桌边,等他发表意见,咖啡馆里的烟雾看起来更浓了。读完后,他没看我,一言不发地将剪报撕成碎片,当垃圾扔进盛放烟蒂和火柴梗的烟灰缸。无人言语,气氛如常,此事无人再提。可是,每当我犯懒或赶时间,想随便敷衍一段完事时,总会想起这个教训。

我在一家便宜的小旅馆住了将近一年,店主最后都当我是自家人。当年,我的全部家当莫过于一双沧桑的凉鞋、两套换洗衣服(洗澡时顺便搓搓)、四月九日骚乱中从波哥大最贵的茶餐厅偷来的皮文件夹,里面夹的是正在创作的文稿。什么都能丢,只有它不能丢,走到哪儿带到哪儿,连七把锁的银行保险柜我都信不过。我只把它押给过一个人。刚住下那几天,晚上我把它押给守口如瓶的旅馆门卫拉希德斯,赊房钱。他匆匆翻了翻被涂改得面目全非的打字稿,收进柜台抽屉。第二天,我在说好的时间去赎,从不食言。到后来,押一次,能赊三晚房钱。我和他达成默契,一句“晚上好”,皮文件夹往柜台上一放,就可以在格子柜里自取钥匙,上楼回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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