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索瓦·里卡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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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就可看出,昆德拉的《慢》与他以前的作品有两个不同特点。
首先,这部小说篇幅不长,第一版是一百五十四页;内容简短,才五十一小“章节”。自从《玩笑》(全球版,三百九十五页,七部分,七十二章),尤其《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三百九十四页,七部分,一百四十五章),《不朽》(四百一十二页,七部分,一百一十三章)发表以来,我们已经学会把昆德拉的“尺寸”,跟内容丰富、结构庞杂去对号,《慢》则与此形成显著的对比。如果说在昆德拉作品中对内容收缩与相对简洁已有预兆,那可能指短篇集《好笑的爱》或《笑忘录》的不同部分;但是这些短篇和部分本身并不是独立完整的故事,它们是穿插在一个更大结构中的组成部分,也由此显出其中的主要意义。昆德拉创作《慢》时,第一次采取一种新形式,不妨称为短小说。短小说的美学从叙事要求紧凑“迅速”来说,跟短篇的美学是接近的;但是从结构扩散与“漫游”来看,又跟短篇小说是远离的。“漫游”中情节、人物与“声音”——故事、议论、“身世”感叹——在这个单一而又复合的空间(书中以高速公路包围中的城堡-酒店和花园为喻)自始至终搅混一起,相互冲撞。
另一个特点;在昆德拉作品中《慢》有一个迥然不同的“开创性”特征,这当然因为这部小说是直接用法语写的。这件事后来果然引起了民族主义的反应,但是这些反应跟小说的真正目标很少关联,目标在另一个意义重大得多的层次上。确实在这种用语改变上,在这种对语言至少是理论性的“冷漠”上,包含对一种小说观念的肯定,这观念跟当前的文字崇拜也是很少关联的。根据这种崇拜,根据这种偶像崇拜,文学,包括小说,只是一种文字游戏,有时听任语言的资源和“不可觉察的”权力的支配,有时疯狂追求一个“风格”,也就是说自诩为标新立异的遣词造句,拼凑成一篇“文章”,文章本身就是根本与目的。这样写成的小说经常轻佻空洞,书中可以看到一种写法自成一体,也可以听到一种个性化的“声音”,但是这个写法那么触目,这个声音那么嘈杂,叫我们除此以外也看不到、也听不到什么别的了。就拿今天用法语写成的小说来说吧,大部分作品删除写法的花哨和修辞的“大胆”后,再用简约的散文重叙一遍,那时你们看会留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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