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已经在包间里挨着女朋友坐了不短的时间(他选择了可以看见门口的位子),他无法把注意力集中在谈话上,往常这种谈话是他们之间愉快的和不知疲倦的窃窃私语。他因为哈威尔而紧张。自打认识女友,这是他第一次试着用批评的目光看她,在她说话时(幸好,她一刻不停地说,以至记者的不安未被察觉),他在她的美中发现了好几个小缺陷;他为此烦乱,但立即一个念头又让他放心了,这些细小缺陷使她的美更引人注目,也正是因为这些缺陷,整个的她才这样亲切地与他相近。
因为年轻人非常爱他的女朋友。
但是如果他爱她,为什么他屈从这个主意,这个让女友那么丢脸的主意,让一个淫荡的医生认可她呢?即使我们同意某些可以开脱罪责的情节,例如,承认这对他只是一个游戏,但为什么一个简单的游戏要让他这么烦乱?
这不是一个游戏,年轻人真不知道该怎么看他的女友,他真的不具备衡量她的魅力和她的美的能力。
难道他就这么幼稚,这么缺乏经验,到了不分美女和丑女的地步了吗?
不,他的经验还没缺乏到这般地步,他结识过好几个女人,和她们有过各种各样的私情,但是他总是关心自己远甚于考虑她们。例如,让我们来看看这个特别的细节:他确切地记得他和某个女人出去的那天他是如何着装的,他知道某一天,他穿了一条太肥的裤子并因此而不高兴,他知道另一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绒衣就像一个潇洒的运动员,但他完全记不起来女朋友们那时穿的是什么。
是的,这确实很特别:为了他那些短暂的艳遇,他对着镜子,专心于对自己本人长时间和细致的研究,而对对面的女性只有整体和表面的认识;他关心他给女伴的形象远甚于他女伴给他的形象。这并不是说和他一起出去的女人漂亮与否对他不重要。正好相反。因为,除了他本人要展示给他的女伴看之外,他们两人还要一起展示给其他人看,并接受他们的评价(被世人看和评价),他很看重他的女朋友得到社会的赞同,他知道,在女朋友身上,他的选择、他的趣味、他的层次因而也就是他本人在被人评价。正是因为他靠别人的评判行事,他不敢过于相信自己的眼睛;相反,直到那时,他都只限于倾听舆论的声音并根据它说话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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