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画家萨尔瓦多·达利和他的妻子加拉在晚年时曾驯养过一只兔子;后来这只兔子就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和他们形影不离。他们非常喜欢这只兔子。有一天他们要出远门,为了如何安置兔子,他们一直讨论到半夜。要把兔子带着一起走是很难做到的,可是要把它托付给别人同样不容易,因为兔子见不得生人。第二天,加拉在准备早餐,达利的心情一直很愉快,一直到他发现他在吃的是一盆红酒洋葱烩兔肉。他顿时从餐桌边站起来,奔进盥洗室,想把他暮年时的忠实朋友,他心爱的小动物吐在脸盆里。加拉却相反,她对她心爱的小兔子能进入她的内脏,慢慢地经过胃、肠,变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感到很高兴。她不知道还有什么比把心爱的东西吃到肚子里更彻底的爱。和这种身体的融合相比,肉体爱情的行为对她来说,只不过是隔靴搔痒而已。
洛拉就像加拉,阿涅丝就像达利。阿涅丝爱的人很多,男人和女人都有,可是如果有一份奇怪的友谊契约规定她一定要关心他们的鼻子,并定时替他们擤鼻涕,她也许宁愿在生活中没有朋友。洛拉知道她姐姐对什么有反感以后,责备她说:“你对一个人产生的同情心意味着什么?你能把肉体排斥在同情心之外吗?如果没有肉体,人还能算得上是个人吗?”
是的,洛拉和加拉一样:她和她的肉体完全合而为一,她完全安顿在她的肉体里了。而肉体不仅仅指她能在镜子里看到的东西:最珍贵的一部分肉体是在里面。因此,在她的词汇表里,她以内部器官的名义,保留着选择的余地。为了表示她昨天对情人的不满,她说:“等他一走,我便去吐了。”尽管她经常用呕吐来作暗示,阿涅丝总是拿不准她的妹妹究竟是不是曾经吐过。呕吐不是她的真实,而是她的诗意;是隐喻,是沮丧和厌恶的抒情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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