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本斯的生平莫非能够归结为肉欲爱情的故事吗?
确实可以这样来理解;他领悟到这一点的那一天,也标志着钟面上一个重要的日期。
还是中学生时,他在博物馆流连忘返,观看油画,在家里画了成百上千幅水彩画。由于他给老师所作的漫画,使他在同学中间享有盛名。他为学生的油印刊物画铅笔画,或者在课间休息时用粉笔画在黑板上,全班同学看了都喜笑颜开。这个时期使他发现什么是荣耀:在中学里,人人认识他,赞赏他,笑谑地称他为鲁本斯。回忆起这些美好的年代(他仅有的满载荣耀的岁月),他一生保留了这个绰号,并且(以出乎意料的天真)硬要他的朋友们用这个绰号。
随着中学毕业会考到来,荣耀也寿终正寝。他想在美术学校继续攻读,但是考试遭到失败。他不及其他同学吗?或者他时运不济?很奇怪,对于这些如此简单的问题,我不知回答什么才好。
于是他兴味索然地投入法律的学习中去,将自己的失败归咎于他家乡瑞士的狭隘。他期望在他乡实现他当画家的志愿。他尝试了两次:先是参加巴黎美术学校的考试,未获成功;继而把自己的画投给各个刊物。这些刊物为什么拒绝他的画呢?他的画很蹩脚吗?收到画稿的人都很愚蠢吗?还是这个时代对绘画不再感到兴趣?我至多只能重复说,我回答不了这些问题。
厌倦于一再失败,他气馁了。当然,我们可以总结说(他也意识到),他对绘画的热情不像他所想像的那么强烈:他在中学里自认为有艺术家的禀赋,那是弄错了。这个发现起先使他大失所望,但是不久,仿佛挑战一般,为逆来顺受所做的辩护在他的心里回响:为什么他非要热中于绘画呢?这种热情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呢?大部分拙劣的画和诗不就是因为艺术家把他们对艺术的热情看作神圣的东西,一种使命、一种职责吗(对他们自己,甚至对人类而言)?他的泄气促使他把艺术家和作家看成野心勃勃的人,而不是有才能的人。此后,他避免与他们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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