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吃完晚饭,我刚刚在灯下把科克的著作展开在桌子上,这时听见威尔金斯教授走在走廊里的脚步声,接着脚步停下,他把手置于球形门把手上,而我本应该就明白的。人们说起预感来真是口舌伶俐,可是我一点预感都没有。我听见他走在楼梯上的脚步声,又听见他在走廊里走近了,接着脚步声消失了,因为虽说大学三年我一直住在他家里,虽说他和威尔金斯太太在家里称我巴耶德,但他不会不敲门就进我的房间,我也不会不敲门就进入他的房间——或者她的房间。然后他把门猛地朝里推开,门撞在门垫上,他的那种姿态就像一个不屈不挠得几近痛苦的青春圣殿终于倾倒时所产生的姿态一样,他站着说道:“巴耶德,巴耶德,我的儿子,我亲爱的儿子。”
我本应该就明白的,我本应有所准备,或者也许我是有所准备,因为我记得,我是小心翼翼地合上书,甚至标上了记号,然后才站起身来的。他(威尔金斯教授)在做着什么事情,忙手忙脚的;他递给我的是我的帽子和大氅,我接了过来,虽说我并不需要大氅,除非即使那时我想到(尽管当时是十月份,但秋分并未到),雨季和冷天会在我再见到这间屋之前到达,因而如果我回这间屋的话,那无论如何也会用得上大氅的,我心里想,“天哪,要是他昨天晚上这样做,不敲门就把门推得撞在门垫上,那我就会在事情发生之前到达,在事情发生之时在场,不管处于什么地点都在他身边,不论他须跌倒躺在尘埃之中时是在什么地方。”
“你的伙伴在楼下厨房里。”他说道。若干年以后他才告诉我(是有人告诉我,那人一定是威尔金斯法官),林戈公然把厨师推搡到一边,进了房子,径直走进书房,他和威尔金斯太太正坐在那儿,林戈讲话开门见山,边说着转过身就要走:“今天早晨他们枪杀了沙多里斯上校。告诉他我在厨房里等着。”还没等那两个人移动身子时,他就离去了。“他骑马跑了四十英里,可是什么都不吃。”现在我们朝着门口走去——我曾在门口朝我的这一边与我所熟知的事物生活了三年,我一定既相信又期待着我所熟悉的事物,然而我曾听见门口的那一侧传来走近的脚步声,却又听不见脚步里有些什么。“有什么我帮得上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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