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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马吕斯 第二卷 大绅士 一 九十岁和三十二颗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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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拉街、诺曼底街和桑东日街,现在还有几个老住户,都记得一个叫吉诺曼先生的老人,提起他来还都津津乐道。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那老人就年事已高。对于惆怅地回顾所谓往昔那朦胧的憧憧黑影的人来说,那老人的身影,还没有完全消失在神庙一带迷宫似的街道里。在路易十四时代,那些街是用全国行省来命名,正如今天,蒂沃利新区街道以欧洲各国首都命名一样。附带说一句,这种进展,其中进步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在1831年,那位吉诺曼先生活得十分健朗,他仅仅因为活得长久而成为引人注目的奇人,也因为从前像所有人而今不像任何人则成为老怪物。那老人确实特别,是另一个时代的人,是个有点18世纪傲慢的十足的绅士,还一成不变地保持他那老绅士派头,犹如侯爵保持那爵衔和领地。他过了九旬高龄,走路还挺直腰板,说话声音洪亮,眼睛看得清楚,能喝酒,也吃得多,睡得好,睡觉还打呼噜。他三十二颗牙齿完好无损,看书不用戴花镜。而且,他还有香艳的情怀,不过他说,十年来,他已经毅然决然放弃了女人。他说他再也不能讨人欢心了,还补充一句“我太穷”,而不是“我太老了”。他还常说:“假如我的家道没有衰败的话……哼,哼!”的确,他只剩下大约一千五百利弗尔年金了。他梦想继承一笔遗产,能有十万法郎年金,好找几个情妇。可以看出,他绝不像伏尔泰先生那样,一辈子半死不活、恹恹瘦损的八十老翁,也不像满身残疾、风烛之年的老寿星,这位顽健的老人身子骨始终硬实。他看事肤浅,又风风火火,容易动怒,动辄大发雷霆,却往往违拗情理。谁反驳他的话,他就举起手杖;他时常打人,就好像还生活在伟大的世纪。他有个五十出头的女儿,未结过婚,他发火时就痛打女儿,恨不能用鞭子狠抽,还拿她当八岁的孩子。他还时常恶狠狠地骂用人,说什么:“哼!烂货!”他的骂人话有一句是:“蠢货中的蠢东西!”有时候,他又沉静得出奇;他天天让人给刮脸,那理发匠害过疯症,非常讨厌吉诺曼先生,有点吃醋,因为他那女人,理发店老板娘又漂亮又风骚。吉诺曼先生特别欣赏自己对一切事物的分辨力,自称明察秋毫,他这样说过:“老实讲,我还有点洞察力,我能说出叮我的跳蚤,是从哪个女人跳到我身上来的。”他常挂在口头上的字眼是:“敏感的男人”和“天性”。他所说的“天性”,没有我们时代所赋予的主要涵义,而是按照他自己的意思,将这个词用在他的俏皮话里。“天性,”他说,“就是让文明什么都有点儿,甚至带有点有趣的野蛮的标本。欧洲有亚洲和非洲的一些样品,只是尺寸小点儿。猫是沙龙的老虎。壁虎是袖珍鳄鱼。歌剧院的舞女是玫瑰色的蛮女,她们不吃男人,只是诈取男人。也可以说,她们是巫婆,将男人变成牡蛎,再把他们吞下去。加勒比蛮婆吃人只剩下骨头,而她们只剩下贝壳。这就是我们的风尚。我们不吞食,只是啃噬;我们不屠戮,只是撕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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