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个黑暗年代的帮派份子,李杰可不会有任何客气。敢明目张胆的在大街上动枪,并且看上去根本不害怕的样子。
李杰只在曾经的电影电视里面看过,类似于或者是,但是那些故事的发生年代一般都是二十世纪的二三十年代,那个时候全世界的局势很都很混乱。到了1965年美国虽然没有消灭黑帮,但是也没有那个黑帮敢像二三十年代一样随意拿着在大街上火并。
即便是在今生生活的漫威宇宙中也没有过这样的场景,虽然漫威世界里有很多超级反派,但是同样的也有相当数量的超级英雄。从各种方面来说,这都是互相制衡的,让整个世界趋于一种平衡的状态。
但是很明显,这个世界的纽约并不是什么良善之地,在1965年治安依旧如此混乱糟糕,李杰忽然想到了某个热情好客,民风淳朴的哥谭市。
想必那里的人们和这个纽约城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只是可惜的是这里没有半夜飞翔在天空的一只黑夜大蝙蝠。
当然,李杰没有兴趣在这条奇怪时间线和奇怪维度的世界里充当纽约市的暗影骑士,在主世界的事情就已经很令他心烦了,因为那里毕竟是自己生活的世界,很多事情做起来难免缩手缩脚。
但是在这里他可没有那么多的顾忌,这里也没有乔治-斯坦西警长的面子需要照顾,弄死几个帮派成员而已,谁在乎?反正谁爱在乎谁在乎,李杰自己是不在乎。
于是这群围着李杰的飞火帮成员就倒大霉了,他们第一次明白什么叫人形武器了。
不需要任何武器,李杰的拳头久违的尝到了殴打肉体的快感。首先倒霉的是李杰正对面的大胡子,他刚刚的开枪射击没有达成想要的结果,反而弄死了一个自己人,这很让他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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