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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要怎么说出口 完完全全地忘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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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性是最绝情的动物,一旦下定决心走,绝对不会回头看你一眼。

蔡澜先生:

你好!虽然我住在很远的地方,但我始终留意你的专栏。客套话不多讲了,希望你可以帮我解决烦恼。

我今年二十二岁,前年重遇我的初恋情人。虽然大家分开了五六年,但再遇见后,彼此又有了爱的感觉。虽然那时我已有女朋友,但我发现自己还是深深地喜欢她,所以选择了与她复合。我不知道这是否算花心多情,只知道自己爱她多过爱当时的女朋友。

我和她分隔两地,只靠电话、通信联络感情;当初我们都对对方很有信心,都很珍惜这段感情,但她的父母反对我们在一起,因为我没有事业基础,而她又是一个非常孝顺父母的人,故令她经常左右为难。我只有勤奋向上,建立事业基础,才能令她父母对我改观。可惜,自从她重返校园继续学业后,问题就出现了。我发觉她对我冷淡了很多,我前去见她,反而出现更多问题,最后她向我提出分手。我尝试劝她不要离开,但无效,我只有伤心地走了。

回港之后,我不断提醒自己要忘记她,但是越想忘记却越会记起;离开了她,但离不开对她的思念,不知道这是不是痴情?我觉得这是一种折磨。这件事烦恼了我几个月。我一直希望她能回心转意,没有她的日子,生命像是没有了目标。我想,她还是喜欢我的,可能她父母给她的压力太大了,但她怎么能就这样牺牲这段感情?蔡澜先生,我是否要完完全全忘记她呢?

Simon 上

Simon:

你今年二十二岁,减掉你和女友分开的五六年,那么爱上初恋情人时,你才十六七岁。她父母嫌弃你没有事业基础,十六七岁的人谈何事业基础?真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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