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韩爱姐一路上怀抱月琴,唱小词曲,往前抓寻父母。随路饥飡渴饮,夜住晓行,忙忙如丧家之犬,急急似漏网之鱼。弓鞋又小,万苦千辛。
——第一百回
《金瓶梅》中的韩爱姐这个人物,与冯梦龙《新桥市韩五卖情》中的韩五,多有重合歧互之处。对于两者之间的异同,特别是影响关系,学界多有论及。田晓菲的《秋水堂论金瓶梅》辨析尤详且迭有新意,读者可参看,此处不再赘述。
韩爱姐这个人物,在小说的第三十七回即已登场。至于韩爱姐的本名,小说没有交代,因为她出身于五月初五的端午节,小名遂被唤作“爱(艾)姐”或者“五姐”。她是韩道国和王六儿的女儿,在十五岁那一年被西门庆看中,以二十两银子的彩礼钱将她送到东京,给蔡太师管家翟谦做偏房。此后,我们于《金瓶梅》的叙事中虽不时可以听到她的消息,但在小说结尾处的第九十八回,韩爱姐才算是正式露面。
此时,蔡京已被弹劾,移送三法司问罪,其子蔡攸被处斩,翟管家的下场不问可知。韩道国带着王六儿拐财远遁,去东京投靠女儿没多久,又不得不第二次狼狈逃窜。他们来到富庶繁华之地的临清码头,与在那儿开酒楼的陈敬济不期而遇。韩爱姐有嫩玉生香之体,幽花秀丽之貌,在东京侍奉耽迷于少女的翟谦达五年之久。她也曾服侍过翟母,于高门华墙之下,颇习得些弹唱诗词。从她后来与陈敬济的书信往返来看,其文采远在敬济之上。难怪绣像本的批评者阅览至此,会发出“吾得此女,复有何求?”这样的望梅之叹。
在《金瓶梅》中,韩爱姐是唯一的一个理想化人物,但作者对她却没有用想当然的“理想化”来加以处理。在韩爱姐一路随父母逃离东京的途中,母女二人也不免要做些“皮肉生意”以赚取路费。到了临清码头之后,接客卖笑也成了韩爱姐的主要工作,这从湖州贩丝商人何官人点名指要韩爱姐陪睡一节,可以隐隐得知。不过当她在临清码头撞见陈敬济之后,所谓五百年孽缘,一旦开启。韩爱姐见陈敬济酒楼下空着一间房子,也不经主人同意,就大模大样地住了进去,可见她做人行事,颇异常人。她开口就问陈敬济青春多少,挨在他身边作娇作痴,且唐突地拔下敬济头上的簪子,直接引他上楼,以效鱼水之欢。韩爱姐视人间伦常礼节如同无物,已然是《聊斋志异》中婴宁、小翠一流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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