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外国语言是从英文开始的。当时只有十岁,是高小一年级的学生。现在回忆起来,英文大概还不是正式课程,是在夜校中学习的。时间好像并不长,只记得晚上下课后,走过一片芍药园,当然是在春天里,其他情节都记不清楚了。当时最使我苦恼的是所谓“动词”,to be和to have一点也没有动的意思呀,为什么竟然叫做动词呢?我问过老师,老师说不清楚,问其他的人,当然更没有人说得清楚了。一直到很晚很晚,我才知道,把英文verb(拉丁文verbum)译为“动词”是不够确切的,容易给初学西方语言的小学生造成误会。
我万万没有想到,学了一点英语,小学毕业后报考中学时竟然派上了用场。考试的其他课程和情况,现在完全记不清楚了。英文出的是汉译英,只有三句话:“我新得到了一本书,已经读了几页,但是有几个字我不认识。”我大概是译出来了,只是“已经”这个字我还没有学过,当时颇伤脑筋,耿耿于怀者若干时日。我报考小学时,曾经因为认识一个“骡”字,被破格编人高小一年级。比我年纪大的一个亲戚,因为不认识这个字,被编入初小三年级。一个字给我争取了一年。现在又因为译出了这几句话,被编入春季始业的一个班,占了半年的便宜,如果我也不认识那个“骡”字,或者我在小学没有学英文,则我从那以后的学历都将推迟一年半,不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人生中偶然出现的小事往往起很大的作用,难道不是非常清楚吗?不相信这一点是不行的。
在中学时,英文列入正式课程。在我两年半的初中阶段,英文课是怎样进行的,我已经忘记了。我只记得课本是《泰西五十轶事》《天方夜谭》《莎氏乐府本事》(tales from Shakespeare)、Washington Irving的《挝掌录))(Sketch Book),好像还念过Macaulay的文章。老师的姓名都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初中毕业后,因为是春季始业,又在原中学念了半年高中。在这半年中,英文教员是郑又桥先生。他给我留下了深刻难忘的印象。听口音,他是南方人。英文水平很高,发音很好,教学也很努力。只是他有吸鸦片的习惯,早晨起得很晚,往往上课铃声响了以后,还不见先生来临。班长不得不到他的住处去催请。他有一个很特别的习惯,学生的英文作文,他不按原文来修改,而是在开头处画一个前括弧,在结尾处画一个后括弧,说明整篇文章作废,他自己重新写一篇文章。这样,学生得不到多少东西,而他自己则非常辛苦,改一本卷子,恐怕要费很多时间。别人觉得很怪,他却乐此不疲。对这样一位老师是不大容易忘掉的。过了二十年以后,当我经过了高中、大学、教书、留学等等阶段,从欧洲回到济南时,我访问了我的母校,所有以前的老师都已离开了人世,只有郑又桥先生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临大明湖的高楼上。我见到他,我们俩彼此都非常激动,这实在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事。他住的地方,南望千佛山影,北望大明湖十里碧波,风景绝佳。可是这一位孤独的老人似乎并不能欣赏这绝妙的景色。从那以后,我再没有见到他,想他早已经不在人世了。我们那一些十几岁的中学生也并不老实。来一个新教员,我们往往要试他一试,看他的本领如何。这大概也算是一种少年心理吧。我们当然想不出什么高招来“测试”教员。有一年换了一位英文教员,我们都觉得他不怎么样。于是在字典里找了一个短语by the by。其实这也不是多么稀奇的短语,可我们当时从来没有读到过,觉得很深奥,就拿去问老师。老师没有回答出来,脸上颇有愧色。我们一走,他大概是查了字典,下一次见到我们,说:“你们大概是从字典上查来的吧?”我们笑而不答。幸亏这一位老师颇为宽宏大量,以后他并没有对我们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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