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也夫是个直筒子,好认死理。只要他认准的事,一定坚持,真有“虽千万人吾往矣”那个劲。跟人交往,即使再好的朋友,碰上说不通的事,非争出个道理不可,说服了他,一切OK,说不服,那对不起。有时候,经常不给人面子,该怎么说,就怎么说,不管对方能否接受。如果哪天对方存了芥蒂,也没办法。其实,在也夫这面,无论当时怎样争的脸红脖子粗,心里根本没有存心给人难堪的意思,他坚持的无非是个理儿,交情一点没碰着,还在哪儿呢。
说起来,我跟郑也夫做过五年的一个学校的同事,可惜,我知道他,他不知道我,本人追星的劲头不足,面倒是见过若干回,口嗫嚅而未张,一语未交,真是白白在一个学校大门里教过书了。当然,现在的大学都块头大,学校里牛人多,像我这样籍籍无名的小人物,跟成队的牛教授见面不相识,一点都不稀奇。但是未能和郑也夫结交,私下里多少还是有些遗憾,为什么呢?其实我也说不清。
两座山碰不到一起,两个人总难免碰上,不知怎么,一来二去的,就跟也夫认识了。一说起来,才知道这老兄当年在北大荒生活过八年多,他所在的农场,跟我们农场,直线距离不足五十公里,用他的话来说,我们曾经同为东北胡子。当年是我们把也夫这样的知青敲锣打鼓迎到北大荒的,因此,我胡子资格比较老,每每提及,可以摆点谱的。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朋友高华,有段时间,被误诊为肝癌,朋友们都很着急,我跟也夫也通了不少电话,商量怎样能帮帮这个难得的朋友,也夫的主意特别干脆,也特别牛,说他认识医生,直接换肝,吓得我肝直颤,幸亏高华没答应。高华后来没事了,可我却遭遇了也夫的直筒子。有天也夫拿了好几本他写的书给我,他的书,不像我这样,经常把在报刊上发的文字攒起来,就算是书了。他的书,真是特意写出来的,特正经地讲道理,一板一眼,不绕弯子,不排铺,就跟他这个人似的。看着喜欢,我就打电话给他,说我在我的博客上写几个字推荐一下吧?他答应了,我也写了。可是几天之后,我收到他的一封信,说是他不同意我的看法,直言不讳。与此同时,这封信在网上也露面了,害得好些人以为我跟郑也夫怎么了呢,纷纷打听,热心的还一个劲地劝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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