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阅读是和文字相关联的。当然,人们有时也会把欣赏一幅好画说成“读画”。用在这里的“读”,强调的是欣赏的深度了,就此也微妙地点出了看画与读画间的差异。但是,在网络时代,在网页挤占书页,读“屏”多于读书、纸和笔逊位于光和电、机器的规则代替着汉字的规范、数字的操作颠覆了铅字的权威、“输入”代替着书写的潮流中,在“拇指文化”无限深入人群的今天,在消费的欲望热烈拥抱大众的背景下,“读”和“看”的界限似乎日渐模糊起来。入“网”者众,正如那位美国著名诗人的著名短诗:“生活——网。”技术的战车把新媒介——数码技术送进人间,使昔日“纸面”凝聚的诸多艺术的神性不断被“界面”的感觉颠覆和碾轧。看图被称为“读图”,而这里的“读”已不再意味着欣赏的深度。眼睛在网上快速、便捷的“暴走”替代着以往细嚼慢咽似的传统阅读,这应该说是阅读的革命之一种。
不过我今天要谈的阅读,仅限定在纸面书籍的阅读。因为,虽然网络阅读的分量在今日人们的生活中已不可小视,私下里却总觉得“符码”代替了“物质”的阅读损失的是时间的纵深和历史的厚重。人在获得大面积爆炸性信息的同时,也会有某种难言的失重感。在我纯属个人的体验中,阅读其实是一种有重量的精神运动。不同的年代,阅读在人的生活中也表现出不同的重量。
一、七十年代阅读带给我的重量级冲动
二十一世纪第一年,有媒体让我举出青少年时期对自己影响最深的两本书,只举两本,一本中国的,一本外国的。这提问有点苛刻,尤其对于写作的人。这是一个谁都怕说自己不深刻的时代,如果我讲实话,很可能不够深刻;如果我讲假话,列举两本深奥的书,可那些深奥的书在当时并没有影响我——或者说没有机会影响我。最后我还是决定说实话。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是我的少年时代,正值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那是一个限制阅读的文化贫瘠的时代。我自幼喜欢写日记,在那个年代也还坚持写,只是那时的日记都是“忏悔体”了。我每天都在日记里检讨自己所犯的错误,期盼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纯粹的人”。实在没有错误,甚至会编造一点写下来。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偷偷读到一本书,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记得扉页的题记上是这样两句话:“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这两句话使我受到深深的感动,一时间我觉得这么伟大的作家都说连英雄也可以有卑下的情操,更何况我这样一个普通人呢。更重要的是还有后面一句:“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这两句话震撼了我,让我很想肯定自己,让我生出一种从不自知的既鬼祟又昂扬的豪情,一种冲动,想要去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所以我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在文学史上或许不是一流的经典,但在那个特殊年代,她对我的精神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初次领略到阅读的重量,这重量击碎了我精神上的某个死结,同时给了我身心的沉稳和力气。另一本中国的书,我选了《聊斋志异》。在那个沉默、呆板和压抑的时代读《聊斋》,觉得书中的那些狐狸,她们那么活泼、聪慧、率真,勇敢而又娇憨,那么反常规,作者蒲松龄有那么神异、飞扬的想象力,为我当时有限的灰色生活开启了一个秘密的有趣味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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