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有一幢古老的房子,里面住着一位年老的乡绅。他有两个儿子。这两个人是那么聪明,他们只需用一半聪明就够了,还剩下一半是多余的。他们想向国王的女儿求婚,并且也敢这样做,因为国王的女儿宣布过,说她要找一个她认为最能表现自己的人做丈夫。
这两个人做了整整一星期的准备——这是他们所能花的最长的时间。但是这也够了,因为他们有许多学问,而这些学问都是有用的。一位已经把整个拉丁文字典和这个城市出的三年的报纸,从头到尾和从尾到头,都背得烂熟。另一位精通公司法和每个市府议员所应知道的东西,因此他就以为自己能够谈论国家大事;此外他还会在裤子的吊带上绣花,因为他是一个文雅的手指灵巧的人。
“我要得到这位公主!”他们两人齐声说。
于是他们的父亲就给他们两人每人一匹漂亮的马。那个能背诵整部字典和三年报纸的兄弟得到一匹漆黑的马,那个懂得国家大事和会绣花的兄弟得到一匹乳白色的马。然后他们就在自己的嘴角上抹了一些鱼肝油,以便能够说话圆滑。所有的仆人们都站在院子里,观看他们上马。这时忽然第三位少爷来了,因为他们兄弟有三个人,虽然谁也不把他当做一个兄弟——因为他不像其他两个那样有学问。一般人都把他叫做“笨汉汉斯”。
“你们穿得这么漂亮,要到什么地方去呀?”他问。
“到宫里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去!你没有听到全国各地的鼓声吗?”
于是他们把事情原原本本地都告诉了他。
“我的天!我也应该去!”笨汉汉斯说。他的两个兄弟对他大笑了一通以后便骑着马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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