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伊斯巴汗)
你放弃自己的理智,而要试试我的理智;你卑躬屈节,和我商讨,以为我能教你。亲爱的米尔扎,你对我的友谊,比你对我的良好看法,更使我感觉欣幸。
为了不辱尊命,我以为毋须用极抽象的理论。有些真理,仅用劝说不足以服人,还须令人有所感触。道德真理就是如此。下列一段历史,也许比精微的哲学更能使你感动。
从前,阿拉伯有一小小民族,名叫穴居人。他们的远祖是古代的穴居人,如果相信历史学家的话,据说三分像人,七分像兽。我所说的穴居人却并不如此丑怪。他们并不像熊一般遍体长毛,他们并不尖声呼啸,他们也有两只眼睛。可是他们如此恶劣,如此残暴,乃至彼此之间,没有丝毫公平与正义的原则。
他们的国王系出外族,他想纠正他们恶劣的根性,对待他们十分严厉。但是他们发动叛乱,杀死了国王,灭绝了王室。
事变之后,他们会合在一起,推举政府。经过无数分歧与争执,建立了一些官职。但是,官员刚刚选定,大家立刻觉得他们令人不能忍受,于是又把他们统统杀死。
人们摆脱了新的束缚,一味按照他们的野蛮本性行事。各人认为再也不必服从任何人,各人关怀的只是自身利益,毋须过问别人的利益。
众口一词,作出这样的决定,使大家感到极度欣幸。他们都说:“我干什么去给漠不相关的人拼命劳动?我光替自己想,这样就可以过幸福日子。别人是否幸福,与我有什么相干?我设法获得所需要的一切,并且只要我应有尽有,所有别的穴居人艰难贫困,毫不放在我心上。”
那时正是播种的月份。人人说:“我只耕自己的地,地上长麦子,够我吃就行;更多的产量,对于我没有用处;我决不自讨苦吃,劳而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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