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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辑 书生之见 出版要和传媒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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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流行一个词,叫浅阅读,主要指通过电脑、手机等浏览网络上的信息。使用这个词的人往往怀着一种好意,想以此批评阅读的浅层化。可是,以我之见,阅读就是阅读,世上并无浅阅读,所谓浅阅读不是阅读。当然,如果把阅读定义为用眼睛看任何文字的行为,看八卦、段子、微博、短信之类就也都可以包括在内。然而,严格意义上的阅读应该是个人的一种文化生活,是读那些有文化内涵的文字,是进入到这些文字所承载的文化传统中进行思考的行为。能够承担这个功能的,唯有好的书籍,尤其是经典名著。这一点不会因为新技术的出现而改变,纸质产品和数字化产品只是形式不同,关键在内涵,从网络上读孔子和柏拉图与从纸质书上读没有本质区别。不过,事物的形式决定了其主要功能,网络的生存和优势系于不断更新内容,显然更适合于承载快餐式的文字。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认识:出版对于阅读负有重大责任,它是严格意义上的阅读赖以存在和延续的支柱,一个时代阅读的水准取决于出版的水准。

谈出版,首先必须划清一个界限,就是出版与传媒的区别。我们的出版是由新闻出版总署和各省新闻出版局管理的,顾名思义,这些机构主要管两件事,一是新闻,二是出版。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新闻这一块越来越大、越来越强势,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现在统称为传媒。出版和传媒隶属同一个机构,其实性质不同。

如果从中国的竹简算起,出版至少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两千多年来,书籍的出版承担着一个最重要的使命,就是文化的传承。传媒的历史,如果从日报的诞生算起,也就三百多年。新闻业是资本主义的产物,是为适应市场经济对信息流通的需要而产生的,其主要功能是信息的传播。文化的传承和信息的传播,这是二者在性质上的根本区别。由于这个区别,二者在价值定位上也应该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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