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知道,老头子躲在房间里哭,这是毫无疑问的。想起刚才的唇枪舌剑,不,简直是一边倒,他又好气又好笑。他若不是自己寄人篱下比较尴尬,他会更欣赏刚才这一出。他真是有点手痒,想把这一段写成小小的小说扔到博客上。他已经发出邮件,可一时脑袋里总想着刚才这一出,这一出真是最近狗一般生涯中难得的亮点,他竟有点懒得思考了,打开博客阅读留言,不出所料,他昨晚写的要小男人闭贱嘴的文章后面的回帖观点两极分明。有人骂他不是男人,有人大声叫好。
明成摸摸昨天刚打出来的伤疤,脸上挂着最近几天难得一见的微笑,鄙夷地看着那些反对的留言。切,他们懂个屁。他心情好,不与那些屁都不懂的人争,不教他们学这个乖。
但是慢着,这条留言与众不同。这条留言写着:“上一篇的留言你可能没看到,这一篇继续留。我是××周刊的,邮箱为××××@×××××××.com,请拨冗与我联系。”
“哈!”明成不由自主地叫岀声来。周刊?联系他?问他要文章?
明成喜极,立刻给那个邮箱写信,平时打字都是好好的,这下几乎打三个错两个,好不容易拼成一封短短的只有写出他通信方式的信,回头一看,又是语句不通。他太兴奋,没想到自己泄愤似的文章居然会获得那份有点名气的周刊的瞩目,他只可惜,可惜那只是周刊,那如果是日报,要他天天写一篇都不在话下。
一高兴,他把中午发生的这段小小插曲写成一篇小说扔上博客,用的是第一人称。明玉说的字字句句,他几乎没什么改动,只修改了他自己的,把自己的形象稍微修改一下,不要那么暴躁,变得有点像明哲。他在点击发送时候,又有点犹豫了,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宣传明玉吗?但再一想,这个工作狂,每天有休息的时间已经不错,哪里还会上网闲逛。这么一想,他就把文章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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