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年前,新四军宣传部编的小刊物“歌与剧”上发表了个相声脚本“国大代表”,署名“邓友梅”,主编张拓同志给我一斤柿子,这是我发表的第一篇作品,拿到的第一笔稿费。
人们问我什么原因引起写作的欲望?其实我根本没欲望。上级命令,不写不成。
1946年,我在新四军当文艺兵。奉命演戏,奉命唱歌,奉命点汽灯。抗日战争刚胜利,我们跟全国人民渴望过几天和平生活之时,国共两党和平谈判却告吹了,蒋先生甩开政协协议召开“国大”,在解放区引发怒潮。文工团要在群众声讨大会演点快板、活报剧之类小节目助兴。领导对我说:“你平时贫嘴瓜拉舌的挺能白话,用到正道上去,编个节目讽刺伪国大。”我说:“咱们不是正在排宋之的先生的《群猴》吗?”他说:“那是正经话剧!要搭台演出的,那用你吗?要你编的是在街头路边、联欢晚会上用的。不用多深刻,只要能揭、露敌人逗笑观众就行!”
我只念过四年书,识字有限,可是演过戏,戏演多了肚子里有水词,出敌人的洋相也不必有什么顾忌。我在发挥充分的想像力状态下连说带比划,编了个化装相声就叫“国大代表”,拉出去在群众会上一演还真叫座。我们团老作家张拓同志兼任“歌与剧”主编他正找演唱材料发表,看了演出就叫我把词抄到纸上送给他。我说:“有的字我会说不会写。”他说:“不会写就空着,我给填上。”就这样完成了我的处女作。因为有不少字是他给我补上的,所以他给我柿子时还留下两个自己吃。
后来战争打起来了,文工团由搭台演戏改作火线鼓动工作。白天打仗出英雄事迹,晚上我们编成快板歌词演出。行军时则要随编随唱。部队在路当中行军,我站在路边看。看见走来的是炊事员,顺嘴就编:“炊事员饭菜做得香又香,大葱煎饼白菜汤,同志们吃了打胜仗,又抓俘虏又缴枪……”战士们不管这有没有模仿痕迹抄袭嫌疑,听见唱的是他们,马上乐得合不上嘴,一边喊口号:“谢谢文工团同志打气。”一边加速前进。我见收到效果,也打心里高兴。感到总算为战争尽了份责任。宣传科需要文艺材料编战地小报,我记录下一段交给他们,油印出来,我就成了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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