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小屋当义工后,王博和甜菜有段时间在五一公社打工。王博当驻场歌手,甜菜当服务员。白天不忙的时候,她摆个摊儿在门前卖手工皂。
我每回路过,她都冲我吼:“大冰哥,晚上来找我玩儿啊。”这语气配上她那民国不良少女的打扮,颇能引人遐想。我心理素质不是太好,每每一边敷衍地应承两声,一边加快脚步逃离五一公社,游客们投射来的惊异目光纷纷落在我背上。
公社是我和丽江鼓王大松当年合开的一家院落酒吧,号称五一街最大,装修风格鬼马有趣,像个游乐场。
但不到一年就转让了,接手的人没改招牌字号,但把我画在墙壁上的画儿全给抹掉了。酒吧转让前,我住在二楼的耳房里,江湖传言那间屋子里曾经吊死过人。这种房子一般都比较旺财,谁做生意谁发财,但或许我例外。
估计吊死的人被超度得很到位,我住了那么久都没被魇住过。大松胆子小,不肯在酒吧里过夜,每天打烊后,偌大的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拎着手电晃来晃去。那时候,一个叫亚历山大的法国佬租了公社的一角卖西式点心,我习惯半夜摸着黑去偷上一块苹果派吃。
有一回,在作案过程中,忽然很想从冰箱里拿瓶风花雪月喝,就随手把点心往吧台面儿上一放,等转身回来,连盘子带苹果派消失得无影无踪。前后不过五六秒钟,当时已经是凌晨四点左右了,不可能有人无聊到专门候在那儿搞恶作剧。如果是猫叼走的,那这歹是多牛逼的猫,猫会端走一只八寸的盘子?
门当时已经反锁了,整个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琢磨着既来之则安之,于是一边喝酒一边静候下文。一直等到吃早饭的辰光,也没再发生什么,反把自己困成了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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