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毛毛经常背着吉他来我的小屋唱歌,我时常背起手鼓去他的毛屋打配合,大家在音乐上心有灵犀,琴声和鼓声水乳交融,一拍都不会错。
大冰的小屋和毛毛的毛屋是古城里最后两家原创民谣火塘酒吧,人以群分,同类之间的相处总是愉快而融洽的。
只是可惜,每年大家只能聚会一两个月。
毛毛、木头两口子和其他在古城开店的人不太一样,并不常驻,每次逗留的时间比一个普通的长假长不到哪里去。
然后就没影了。
我觉得我就已经算够不靠谱的掌柜了,他们两口子比我还不靠谱。木头马尾和毛屋开门营业的时间比大冰的小屋还少。虽说少,却不见赔本,尤其是木头马尾的生意,不少人等着盼着他们家开门,一开门就进去扫货,一般开门不到一周,货架上就空了,羡慕得隔壁服装店老板直嘬牙花子。
隔壁老板和我抱怨:违背市场规律,严重违背市场规律。
他说:他们家衣服到底有什么好的?没轮廓没装饰,清汤寡水的大裙子小褂子,怎么就卖得那么好?
我没法和隔壁老板解释什么叫品位、什么叫设计感,隔壁老板家靠批发义乌花披肩起家,店铺里花花绿绿的像摆满了颜料罐。
丽江曾经一度花披肩泛滥,只要是个女游客都喜欢披上一条花花绿绿的化纤披肩,好像只要一披上身立马就玛丽苏了。我印象里花披肩好像流行快七八年了,直到木头马尾素雅登场,才一洗古城女游客们的集体风貌。
木头说这是件好事,她说:这代表着大家的整体审美在提高。
我对这个看法不置可否,审美不仅是穿衣戴帽那么简单吧,她们披花披肩时听的是侃侃的《滴答》、小倩的《一瞬间》,为什么穿木头马尾时听的还是《滴答》和《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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