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社下属刊物《法人》杂志的记者,写了一篇报道,惹到了西丰县的县委书记,于是“王赫斯怒,爰整其旅”,派出一队警察,直奔法制日报社,前来拿人。人虽然没有拿到,但县太爷的威风可是抖到了极点。其他的县太爷再威风,也不过是在自家境内搞点短信“文字狱”,抓的都是辖境内的子民,可人家西丰县的县尊,大白天就敢派警察荷枪实弹,直闯中央大报的报社,指名道姓抓记者。还好,批准发表文章的总编没有在抓捕之列,总算县尊大人还给法制日报留了点面子。
无可否认,这件颇有声势的警察行动,让很多人莫名尴尬。因为这种事,无论是按法律还是按行政的惯例,都显得过于有创意了。有才的西丰县太爷,以自己的果敢和铁腕,把难题扔给了上级领导。
显然,此风不可长,如果每个县太爷都这么有才的话,看谁不顺眼就派人来抓,今天抓法制日报社的人,明天是不是就可以抓人民日报社的人,后天,中央电视台的人是不是也可以动一动呢?县与县自然也可以互相抓,如果一个要抓一个要保,那么双方都有家伙,是不是会打起来。如此这般,中国的县就不叫县了,改称王国好了;县委书记不叫县委书记,改称“百里侯”(这是古代对县太爷的俗称之一)。即便如此,也不足以解释这种行为,因为分封制下的诸侯,也不敢随便进京拿人,寻来觅去,好像只有唐朝后期藩镇割据时候的军阀有过类似的豪举。
西丰县的行动太胆大,太有轰动效应,而且涉及众多记者的权利,几乎是顷刻之间就成了轰动世界的大新闻。因此,像以救火堵窟窿为己任的有关部门,首先想到的不是制止西丰县的胆大妄为,而是考虑遏制网上的轰动。所以,人们最先看到的事件后续延伸,不是西丰县那边有所悔改,而是有确切消息的相关禁令。正因为如此,受到侵害、很丢面子的法制日报社不声不响,本以维护记者利益为使命的记协,也只有几句不痛不痒、不着边际的话,滑得让人摸不着,也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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