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堕落的快乐。或许我应该改变一下措辞:我们有时会发现放任自流可以让人快乐,甚至带来轻松,这样的经历我们一定都有过。甚至,当我们一遍又一遍地说自己毫无价值,仿佛重复可以让它成真时,我们会突然摆脱所有那些必须听从的道德律令,摆脱必须遵纪守法、必须咬紧牙关努力仿效他人所带来的令人窒息的担忧。而别人对我们的侮辱与我们的自我羞辱,则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一来,我们就有了好去处,可以幸福地沉醉于我们自己的存在、气味、邋遢和习惯之中。在这里,我们放弃了所有自我改善的希望,不再对他人抱有乐观的幻想。这休憩之处是如此舒适,以至于对给自己带来了当下的自由和独处的愤怒和自私之心,我们不禁心生谢意。
正是这样,时隔三十年后,我再次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记》(Notes from the Underground)时,才会感触尤深。少年时代,我第一次读到这本书时,对于独自流浪在大城市圣彼得堡的主人公颇不以为然,他的快乐和堕落皆出自他的愤怒。他以锐如刀锋的机智严厉抨击自己目睹的一切。我当时把这位主人公地下室人当做《罪与罚》(Crime and Punishment)中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变体,那是一个完全丧失了罪恶感的人。愤世嫉俗给主人公增添了逗趣的逻辑和极富魅力的腔调。十八岁时,我第一次读《地下室手记》,对这本书非常重视,因为它公开表达了许多我自己尚未表露过的、有关我在伊斯坦布尔生活的种种想法。
年轻时,我会轻而易举地认同那些脱离社会、幽居独处的人。陀思妥耶夫斯基坚信“活过四十岁是可耻的事情”,这句话尤其让我觉得振聋发聩。陀思妥耶夫斯基让这话从一个四十岁的主人公嘴里说出,而他自己当时四十三岁。但同时我也知道,他断绝与自己国家的关系是因为受到了西方文学的毒害。我也相信,过度的自我意识——或者,甚至可以说,任何形式的意识——都是一种疾病。我明白他如何通过自责减轻痛苦,并为何会觉得自己的脸长得愚蠢,以及为何会沉溺于问自己这样的问题:“对于这个人的注视,我能容忍多久?”这些奇怪的癖性我自己也有。这使我对主人公倍感亲切而无需首先去质问他那“奇异、陌生的本质”。至于作品及其主人公在字里行间轻声道出的深层含义,当时十八岁的我可能有所感觉,却并不喜欢那层意思。更确切地说,我觉得那层意义令人不安。因此我拒绝和它有什么关联,并很快就把它从记忆中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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