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说站满了人是有原因的,如果我摸到的是一只石头的脚,我能感觉出来。石刻的足部没有那么多细节,特别是陪葬的人俑,足部的雕刻一般圆润,从温度和手感还有坚硬程度,一摸就知道。
但这是人的脚,因为脚上的指甲很长,能摸到开裂的皮肤,是软的。
至少是绷著皮革的人俑,但我无法解释断裂的脚指甲,没有人雕刻一具石俑,会把脚指甲雕成这样。
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感觉错误,毕竟刚才就一个瞬间,但我已经不若以前那样没有自信,仔细回忆了一下,我觉得我的感觉没错。
我身边的黑暗里,站满了人,他们排着队伍,皮肤干涸,指甲还在生长,和之前的四阿公一样。
这些人应该是死人。
我缩回进黑暗中,心脏狂跳。
四周非常安静,我刚才的举动,并未触发任何的状态。
我几乎能幻想出来,我身边是一排一排的干尸,很可能穿著甲胄,身上全是灰尘。
我暂时放弃了和胖子汇合的想法,这一刻我对光的渴望到达了极限。我站起来,全身发麻,后脊背的汗毛和冷汗一阵一阵,我深呼吸压了下去。想想自己这十年做过的事情,慢慢的,四周的压力,变的不算什么。
我站了起来,感觉着手指钥匙的转动,再次开始往前走。
一片漆黑,如果十年里让我坚持下来的信念,这信念现在就是指尖的一丝引导,比起十年无法触摸到任何东西,这一点点牵引,已经实在很多。
光,我必须有光。
我身上还有潜水服,有坏掉的氧气灯,一把铜钥匙,一块铁狗牌。用铁狗牌摩擦地面,只要速度够快,就会产生火花。但这些火花未必温度够高,我也没有取火的火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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