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三十四回 争濮议聚讼盈廷 传颍王长男主器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却说英宗皇帝,系濮王允让第十三子。濮王三妃,元妃王氏,封谯国夫人,次妃韩氏,封襄国夫人,又次妃任氏,封仙游县君。英宗虽入嗣仁宗,但于本生父母,亦断然不能恝置。首相韩琦尝奏称:“礼不忘本,濮王德盛位隆,理合尊礼,请下有司议定名称!”当由英宗批答,俟大祥后再议。知谏院司马光,即援史评驳,谓:“汉宣帝为孝昭后,终不追尊卫太子史皇孙,光武帝上继元帝,亦不追尊巨鹿南顿君,这是万世常法,可为今鉴。”及治平二年,诏礼官与待制以上,谨议崇奉濮王典礼。各大臣莫敢先发,惟司马光奋笔立议。略言:“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应准先朝封赠期亲等属故例,垂为常典”云云。于是翰林学士王珪等,即据司马光手稿,略行增改,随即上奏。其文云:

谨按《仪礼·丧服》,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谓皆如亲子也。又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传曰。何以期?不二斩,特重于大宗,降于小宗也。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传曰,何以大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先王制礼,尊无二上,若恭爱之心分于彼,则不得专于此故也。是以秦汉以来,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统者,或推尊其父母,以为帝后,皆见非当时,取议后世,臣等不敢引以为圣朝法。况前代入继者,多宫车晏驾之后,援立之策,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龄未衰,深惟宗庙之重,祇承天地之意,于宗室众多之中,简推圣明,授以大业。陛下亲为先帝之子,然后继体承祧,光有天下。濮安懿王,虽于陛下有天性之亲,顾复之恩,然陛下所以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皆先帝德也。臣等窃以为濮王宜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尊以高官大国,谯国、襄国、仙游,并封太夫人,考之古今,名称最合,谨具议上闻!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dd123.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