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是个典型的文科生,什么数学呀物理呀化学呀,压根儿就不行。在学校里这些科目的成绩也惨不忍睹。所以科学家的精神世界,老实说有些地方我无法理解。
读了那些为探求真理、不满足动物实验,把自己的身体当实验对象的科学家的真实故事结集成书的《想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莱斯利·邓迪、梅尔·博林著,纪伊国屋书店),这种无法理解之感变得更加强烈,更加深刻。
例如罗马尼亚法医学家米诺维奇,为了弄清绞杀导致的窒息死亡给人体造成的影响,曾经上吊八次(虽然时间都很短)。普通人很难做到这种事,是不是?
为了研究人类能忍耐多少度的高温,几位英国人把自己锁在一百二十七摄氏度的房间里。带进来的牛肉半小时就到了十分熟,瓶子里的葡萄酒全蒸发光了。可他们仍然坚持待在里面。“大家都很高兴,因为房间里的温度已远远高于生命极限,我们有机会观察在这样的高温空气中,人类会发生何种变化。”一位参加实验的学者说道。可乐趣到底在哪里呢?
有许多病理学家往自己身上注射病原体,故意感染那种病,有几位还丢了性命。瑞士的庞特医生为了确认毒蛇血清的效果,竟让三条黑蝰蛇咬噬自己的躯体;研究麻风病疗法的埃及医学家拉古达吉博士,给自己注射了三次患者的血液(虽然感染了,但被医治好了);古巴的杰西·拉齐尔博士为了确定黄热病的传染源是蚊子,让吸过患者血液的蚊子叮咬自己,实验获得成功,假说得到了证明,博士却在痛苦中死去。真了不起呀。
大可不必做到这个程度嘛……我一边读,一边不禁掩卷长叹。但又想,换个角度来看,像我们这种科学领域之外的普通人的人生,不是也能视为一种实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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