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读余光中散文。上次读他是大一,在一个叫唐家湾的小镇上,数百步之外是大海。没有冬天,树叶红透了也不落。反倒是熬到春天,哗啦啦落了满地,但仰头望,还重重叠叠多得出奇。每天趁夜落下,赶在黎明前把小径铺满,日日如是,到雨季都落不完。雨季一来,就不再落,又风风火火长出新叶子。
层层荔树榕树包裹着的校园里,我在午夜打开床头小灯,读《听听那冷雨》。如今又读《咦呵西部》,是十年后的京城。初冬午后,漫步到苏州街图书馆,书架角落藏着这本散文,借回午夜翻开,怵然惊觉离那时已整整十年。十年足以改变很多,很多故事,很多性情,但能恰好在十年整的时刻点上重逢,也是机缘。
这次重读,不是先前的版本和篇章,文笔平平。但不重要。要紧的,是气质。一个人说话不有趣,没关系,长得有趣就好。长得无趣也没关系,穿得干净就好。读书有时候不是读书,是抚触一种气质。就像一个人待久了需要见见朋友,哪怕朋友并不喜欢聊天,甚至哪怕他有点沉闷都无妨,只要他开口不会带着让你生厌的味道,就很好。像一杯清水,不用加糖和牛奶,就宜饮,加多了,倒腻了。
朋友圈翻文章,总难翻出与这个时代不睦的气质。就算是写乡村、写历史,甚至是写外星人的文章,都脱不了都市气,说不好听一些,市侩气。那是一种浓郁的打着21世纪10年代烙印的包工头气息,沉淀不了,挥之不去。再在安静的夜晚翻开20世纪60年代台湾作家的东西,哎,这个好,味道不一样了。
今之时代的文字,局促、仓皇、草率。就像一个人抽烟久了,往你身边一站,有味儿。喝高了,厕所里撒泡尿,都带半斤酒气。我不喜欢在文章里邂逅这些味道,倒不是不喜欢烟酒,只是见得多了,腻烦。所以见一个旧相识也好,新朋友也好,只要他身上没烟味、没狐臭味、头油味、臭脚丫子味,就很好了。不用喷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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