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精准扶贫”的国策举双手赞同。
我认为中国之商企界,若有心也为“精准扶贫”尽一份力,其实很可以转变观念,从此开始尝试“广告扶贫”。
中国之国企和民企每年的广告费是一个天文数字,每年基本上由广告制作商和诸类明星代言人收入囊中。
任何企业都不可能自己制作广告,广告目的由广告商代为实现乃必由之路。但企业可以对广告商提出可行性要求,而我所言之“广告扶贫”,则可部分地达到目的。
我这一想法是因为看了央视纪实频道播出的《苹果树下》而产生的——非央视制作之节目,而是大连电视台的作品(在此向大连电视台此纪实片的制作团队致敬)——该纪录片讲述的是大连瓦房店东马石村胡万增夫妇和他们的难以自食其力的儿女以及他们一家四口与赖以为生的三百多棵苹果树的真实故事。
胡万增夫妇都是年近五十的人了,他们的“苹果树人生”使我对苹果从此产生了对圣果般的不寻常心理。我牙不好,不爱吃苹果,但后来每见苹果,立刻便会联想到胡万增一家四口;仿佛苹果便约等于胡万增这个名字,胡万增便约等于苹果了。
正是这一种广告般的纪录片效果,使我产生了“广告扶贫”的想法。
通过《苹果树下》的介绍,胡万增夫妇可以成为广告形象代言人吗?
我给出的答案当然是可以。
但——他们能出现在哪些产品的广告中呢?
这是个需要审慎考虑的问题。
我觉得绝大多数产品的广告中都不适合出现他们夫妇的形象,甚至连苹果广告本身也不适合。比如山东任何一地的苹果,肯定并不愿在包装箱上出现大连果农胡万增的形象和他的名字,别的地方的苹果包装箱上肯定也不愿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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