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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抄袭生活 学者幸福的抄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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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做学者是幸福的,别的人做了扒手,如果被抓住,多半要治罪,再轻也得拘留几天才能放出来,但是学者没事,偷了人家的成果,即使被有关当局抓个正着,处罚最重的,无非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有的甚至举都不举,为尊者讳,连学术扒手的大名,都舍不得报出来,其心慈手软如此,真是具有中国特色。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公布了15起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有两起点出了抄袭者的名字,一个是武汉大学的艾勇,一个是中国民航大学的张连顺。其他13起,均隐去作案者的名讳和单位,据说这样可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云云。即便那两个被示众的教授,到目前为止,其单位也没有对其做任何处理。也就是说,所有的学术扒手们,都教授照当、学者照做。

其实,自然科学委员会的做法,应该说是比较严厉的了,在人文社科领域,抄袭剽窃这种事情,无论当场被拿,还是苦主告上有关单位,甚至媒体披露,扒手们多半逍遥自在,苦主连个单位公告都求而不得,不仅教授照当、学者照做,如果人家碰巧是领导,不仅乌纱帽无恙,还可能亲自抓“端正学风工作”,义正辞严地批评歪风邪气。如果苦主气不过,想打官司,好,来吧,还不知道谁输谁赢呢?李鬼告倒了李逵,也不是没有过。

国际上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惯例,我不想细说了,但凡叫个学者教授,只要被人发现哪怕有一丁点抄袭问题,那么这辈子的职业生涯就算完了,无论这个人有多么好的资质,多么广阔的学术前景。

以学术为业者,声誉高于一切,不仅仅是因为学者道德自律较为严格,更重要的是如果一旦犯禁,则身败名裂,从此不能翻身,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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