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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活出真性情 玩物也可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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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送我一本三联新近出版的董桥的小书,书名是《这一代的事》。曾在《读书》杂志上看到一个很诱惑的题目——《你一定要读董桥》,当时不服气,世上哪有一定要的事?现在读了,感到的确好。一个身居香港的文化人,能够写出这等隽永的文字,算难能可贵了。

我对香港文化一向不喜欢,嫌它商业气,俗。万一雅起来,也是附庸风雅,比老实的俗更败兴。真正的雅倒不一定避俗,而是能在俗中见雅。界限在哪儿呢?董桥所说的“品味”、“生活情趣”、“对人性的无限体贴”庶几近之。

生活在现代商业社会里,文人弃文从商也好,亦文亦商也好,卖文为生也好,都无可非议。“现代人看到不食周粟而饿死在首阳山的伯夷,实在应该发笑。”真有一位当代梵高枯守在象牙塔里,穷困潦倒而终,当然可歌可泣,但这是不能要求于并非天才的一般文化人的。我们应该也能够做到的是,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同时有所坚持,在卷入商品大潮的同时有所保留。坚持和保留什么?当然是原来就有的东西,毋宁说是人之为人的某种永恒的东西。董桥谈园林,谈藏书,谈文坛掌故,都是文人喜谈的题目,却不落俗套,谈得可爱动人,就是因为有这种东西在其中闪光。“不会怀旧的社会注定沉闷、堕落。没有文化乡愁的心井注定是一口枯井。”单凭这句话,就足以把他既与时髦的文化商贩、又与落伍的文化遗民判然区别开来了。

在品玩藏书、笺谱之类“物”的趣味时,董桥承认自己“玩物丧志”,不过他有新解。一方面,“这所谓‘志’,本来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道理”,“老老实实出去找饭吃之余,关起门来种种花,看看书,写写字,欣赏欣赏《十竹斋笺谱》之类的玩意儿,充其量只能把一个人的‘火药味’冲淡,再要他去搞‘革命’大概是不太容易了,不过,说他会破坏革命事业,似乎就把他抬举得过高了。”另一方面,“一个人寄情山水,隐姓埋名,也是一种‘志’。”我很喜欢他的这个解释。人各有志,何必“革命”?时至今日,胸怀“革命”壮志者日益稀少,倒使我对其中真诚者生出了一分敬意。多数人的“志”是更实际了,天下滔滔,皆想发财。我不怀疑发财在有的人也可以是一项严肃的事业,但我更相信蒙田的话:“我们最豪迈光荣的事业乃是生活得写意,其余一切,包括从政、发财、经营产业,充其量只是这一事业的点缀和附庸罢了。”据说恺撒、亚历山大都把享受生活乐趣看作自己的正常活动,而视威武战事为非正常活动。倘真如此,他们在我心目中就更是伟人了。人活世上,主旨应是享受生活乐趣,从这意义上理解“玩物”,则“玩物”也可养志,且养的是人生之大志。因它而削弱、冲淡(不必丧失)其余一切较小的志向,例如在权力、金钱、名声方面的野心,正体现了很高的人生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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