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a写意
唱着唱着,就拥有了很多过去
1994年的夏天,十五岁的我被一朵玫瑰花扎伤了手指。
我在阳光下举起沁着血珠的手指,它是半透明的,有和玫瑰花相同的颜色。喜欢摩挲和赞美它的人是妈妈。她常常让我不耐烦,那些令她大惊小怪的东西——鸡蛋似的脸颊啦,缎子般的头发啦,黑白分明的眼睛啦,它们不过是青春。
青春对那时的我而言毫不足以为奇,倒是挺稀罕“过去”,与回忆、思念、欲语还休有关的。那是很令人兴奋的,如果谈话以“曾经”或“那时候”开始,接着眼神便一个飘忽,离开了正在听着你讲话的人,到达一个安全的、他决计到达不了的所在,周围的一切都在缓缓流动,只有你蹲守在时间的中心。
正是追逐美的年龄,同时也敏感地发现:什么样的美也抵不过时间之美。时间以沉默之姿走过,将事物镀上难以言说的美妙光辉。浪漫全部失之于轻薄,直到它们拥有很多时间。
对十五岁的我来说,能够意识到这一点是很不容易的。
遗憾的是,这也正是我无能为力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让陌陌利用广播员的身份,在校广播台一遍遍地播放卡朋特的Yesterday Once More。当她磁性沙哑的声音在课间吹拂过操场时,我们以近乎虔诚的态度随之轻唱:“Every sha-la-la-la, every wow-oh-oh-oh……”仿佛唱着唱着,就拥有了很多过去。
每周一次的班会课上,同学们都要帮助修葺学校的小花园。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因为需要自由组队完成。对十五岁的少女来说,没有什么是比自由组队更考验人的,因为我们都对那个规则心知肚明:孤独是可耻的,没有朋友是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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