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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国民性迷思 借口与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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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弱不经风的酒吧歌手,在微博上刷了一帖,说她要炸街道办事处,炸建委,还要炸人才交流中心。后来她大概感觉到了不妥,删了帖,补了一句:我要炸人才交流中心旁麦当劳的鸡翅和薯条。当然,这样刷帖,肯定是对这几个机关有点儿怨气。但见过此人的人都知道,这不过是玩笑,有点儿恶意、泄愤式的玩笑。

可是,警察却当了真,有消息说,因为头一帖,这位歌手已经被刑拘。当然,在此四处有事,不是爆炸就是着火的当口,歌手的玩笑,的确不合适,警察的紧张,也可以理解。不过,我觉得这样的处置,还是有点儿过分。

我对法律是外行,不知道这样的事,究竟该怎样处罚,要不要处罚。但是我知道,在日常生活中,这样恶意的玩笑,虚张声势的威胁,几乎俯拾皆是。开微博几年,有多少人威胁要杀我全家,毁了我家什么人。有的网站,还把我等的头像罗列出来,颈上加一道绞索。有这样遭遇的人,绝对不是一个两个人。有的人,受到这样的威胁,仅仅是因为买过日货。但是又怎么样了呢?从没听说,哪个放话的人受过哪怕警察的训诫处罚。在反日游行的那些日子,别说口头威胁,就是真的汽车被砸,人被打,只要不是特别厉害,打人毁物的行凶者,还不是安然无恙?

在日常生活中,受了官府的鸟气,该办的事办不成,或者平白受到羞辱,随口就会冒出来一句:真想杀人,真想炸了你们的房子。具体到我自己,就多次闪出过这样的念头:如果中国教育部的大楼被炸了,中国教育就有救了。当然,没有什么人会当真。有时候,即使我愤愤地跟教育部的公务人员这样说,他们也不当真,笑笑而已。当然,这样的发泄,不应放到网上,尤其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在这样一个非常时期,就更不应该。对此,有关部门不是有专门的处罚手段,责令删帖,或者封博吗?大不了,由警察训诫一次,让她保证下次不做了,也就到头了。因为一个根本不可能的玩笑,把人刑拘,怎么说,都有点儿过了。如果真的非要这样做不可,请劳驾把那些有组织的、动辄对人进行人身威胁的那些人也抓几个,否则,难以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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