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坐下来提笔写一写自己,就难免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解决起来往往费神费力,令人苦不堪言。首当其冲的当属“是否应该实话实说”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一个人可以多大程度地吐露自己的心声?在很多人看来,这已经成为每个自传作者所面临的首要难题。无论作者是选择倾其所有,还是有所保留,批评者总会找到发声的理由。
你当然可以实话实说地交代自己,但在谈论别人的时候是否会有所顾忌?1949年,我离开了南罗得西亚。对此之前的个人生活,我可以尽情书写,因为即使我的笔触犀利,于他人的伤害也不多,毕竟尚在人世的亲历者已经无几。改动真实信息在所难免,但我也只是略加删减,最多只更改一两个姓名而已。因此第一本自传的写作并无涩滞,思想上我也没有什么负担。第二本自传记叙了我到达伦敦以后发生的事情,写作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即便如同西蒙娜·德·波伏娃曾说的,我在某些事上“无意说出实情”。可是读者不免要发问: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自寻烦恼?我认识的名人不在少数,翘楚也有一二,我认为即便是亲友良伴也没有义务将所有的事情和盘托出。年岁越长,我知道的秘密也就越多,一个个渐埋在心底。与我年龄相仿的人大抵都有这种体验吧。为什么大家会认为秘而不宣的总难逃“情事”二字呢?重要的事情明明更多。
我读史书向来审慎。因为多少亲历过一些重大事件,所以我知道相关的报道须臾间就会瓦解成只言片语,最终不过是各执一词。阅读传记作品,我会羡慕那些能够三缄其口的作者。我发现,这似乎成了一个惯例——游走在事件边缘或生活外围的人们总是争相断言,而了解实情的人惯于保持沉默,最多也不过三两句话。许多年来,丑闻和桃色新闻一直是媒体追逐的焦点。如今,一些虽说不上令人厌烦,但也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并没有得到公众的正确认识。其原因在于事件的参与者们都选择了守口如瓶,甚至将自己置身事外,冷眼旁观一切的发生。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为隐秘的原因。事件的推动者或从旁加以刺激的人们被遗忘在了历史的洪流中,因为记忆本身摒弃了他们。这些煽动者举止浮夸,肆意妄为,情绪激动得近乎疯狂,待人接物也很生硬。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们明显要异于那些头脑清醒、处事圆滑的人,而后者即便受到他们的影响,也宁愿忘记自己一时的疯狂行为。史书中总有一些事件是引人注目的,然而读来却让人如坠云雾。据此,人们可以推断这些事件的背后是思想激进的男男女女。这些人虽有喷薄而发的精神,却容易为人所遗忘,因为历史向来习惯摒弃异类,以安全为宜。然而,人们口中的“野蛮人”往往是历史事件的缔造者。倘若没有这样一位鼓舞人心的人物,南罗得西亚的土地上恐怕是无法诞生共产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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