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我应香港中文大学之邀赴港讲学,在中文大学讲的题目之一是《从大乘佛教起源谈到宗教发展规律》。我从这样一个观点出发:在人类中有一部分人是有宗教需要的,宗教就是为了满足这一部分人的需要才被创造出来的。但是,人类要想生存下去,必须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即从事物质生产活动;为了繁衍后代,不致断子绝孙,又必须从事人的生产活动,这两种生产活动,同满足宗教需要是有矛盾的,宗教的逐步发展就是为了解决两者间的矛盾的。
我在那一次的讲演中讲了六个问题:
1.佛教的创立,小乘佛教
2.小乘佛教的基本教义
3.小乘向大乘过渡
4.居士佛教
5.顿悟与渐悟
6.宗教发展规律
我进行论证的线索大体上是这样的:公元前五六世纪是印度古代思想上、政治上大震荡时期,有点像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人民已经有的宗教,婆罗门教,不能满足东部人民,特别是新兴商人阶级以及个体劳动者的需要,于是产生了新宗教:佛教与耆那教。它们反对婆罗门,反对种姓制度,都得到商人阶级的大力支持。佛教最初的教义比较简单,无非是四圣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用另外一种说法是三法印或三共相(sāmānyalak sana):苦,无常,无我。佛教讲因缘,讲因果,符合商人资本产生利润的心理。修习方式是个人努力,求得解脱,又投合个体劳动者的心理状态,容易接受。大商人也支持,譬如给孤独长者,他们自己并不想成佛,社会不断进化,人创造的宗教也必须跟着变化。公元前三世纪,孔雀王朝大帝国建立后,宗教需要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暴露。小乘的格局太狭隘,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于是大乘思想逐渐萌芽。大乘思想是在小乘思想上慢慢成长、发展起来的。两者不是对立的,大小乘界限有时难以严格划分。我把大乘分为原始大乘(primitive mahāyāna)与古典大乘(classical mahāyāna)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上,后来的典型的大乘学说还没有完全兴起,使用的语言是佛教混合梵文(Buddhist hybrid Sanskrit)。在第二阶段上,大乘典型学说空发展起来了,使用的语言是梵文,出了一些有名有姓的大师。两个阶段共同的特点是佛的数目不断增多,菩萨观点代替了涅槃观点,拜佛像、佛塔等等。最重要的改变是在修习方式方面。小乘是“自了汉”,想解脱必须出家。出家人既不能生产物质产品,也不能生产人。长此以往,社会将无法继续存在,人类也将灭亡。大乘逐渐改变这个弊端。想解脱——涅槃或者成佛,不必用上那样大的力量。你只需膜拜,或口诵佛号等等,就能达到目的。小乘功德(punya)要靠自己去积累,甚至累世积累;大乘功德可以转让(transfer of merit)。这样一来,一方面能满足宗教需要,一方面又与物质生产不矛盾。此时居士也改变了过去的情况。他们自己除了出钱支持僧伽外,自己也想成佛,也来说法,维摩诘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他与小乘时期的给孤独长者形成鲜明的对照。这就是所谓“居士佛教”(Layman Buddhism),是大乘的一大特点。这样不但物质生产的问题解决了,连人的生产的问题也解决了,居士可以在家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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