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义学派的莎士比亚传记作家,一向喜欢把这位艺术家极力描绘成爱冒险的年轻人,F.J.弗尼瓦尔就是其中的一个:
于是,我们这位栗发、褐睛、白皮肤、红脸蛋儿的孩子上学了……从一个人的童年可以看到他的壮年;透过这孩子,我看到了一个身材魁梧而动作敏捷的大汉:红脸膛,高额角,淡褐的眼睛,茶色头发,生龙活虎,易冲动,好询问,富于同情心,他会寻找各种乐趣,进行任何冒险,会陷入困境,脱身后就一笑了之……
人们读着这个会略感不安,纳闷除了语气像《学童习作》之外,它到底还有什么不妥之处。我们有两三幅成年莎士比亚的肖像,知道他的面容与脸型。额角高可能是因为谢顶;我们还可以随心所欲地看到那孩子额前披着几缕栗色鬈发。卡罗琳·斯珀詹博士在《莎士比亚的肖像》一书中,根据自己对威尔的戏剧和诗歌中某些描写的先入之见,要我们相信威尔容易感情冲动,并且还深知自己动情必形之于辞色。威尔可能不会隐藏什么,也不善于为逃避法律制裁而掩饰自己。我们可以假设他身体健康,因为他安全地度过了4月出世的风险,又幸免于瘟疫的捉弄。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他天资聪颖机敏、感情丰富多变。我自己的眼睛近视,猜他也是近视眼。他能够明察自然界的细枝末节和人类面庞上的感情流露,他像是一个习惯于用力凝视的人。他无疑是个好读书的人;其他孩子自找麻烦时,他可能在读书。
这倒不是因为有许多书值得读,按今天的标准,那时并没有许多书,学校也未必会鼓励学生爱好书本。威尔可能很早就开始接受公共教育,七岁时入了一所小学校。他入学前可能已经会读写英文,因为他学过一本儿童识字册——“A per se A,B per se B”等等,一直到“& per se &”,使我们有了ampersand。那时候学会英文字母就可以缀字成文:无需学拼音规则(如“除了在c后面,总是先i后e”),也不用管symmetry和cemetery,harass和embarrass等发音相近的词拼写的不同。当时的英文在很大程度上是凭印象拼写的,它有待于内战时期马虎潦草的新闻写作使之合理化。报社编辑们为赶发稿件,但求省略,无暇顾及传统的做法,即增加虚字母以填补或“调整”每行的字间空隙(如把then写成thenne,wit写成witte,甚至把only写成ondelyche,使各行取齐)。这种拼法尤其有待于1755年约翰逊博士的大词典加以规范化。To learne too wrytte doune Ingglisshe wourdes in Chaxper's daie was notte difficulte.谁都不会怪你拼错了什么字,因为根本就没有缀字法。上自伊丽莎白女王陛下,下至黎民百姓,什么拼法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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