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日,星期六
歌德堡街的路灯亮起。
“好,”哈利对贝雅特说,“这就是哈福森停车的地方?”
“对。”
“他们下车后被史丹奇袭击。他先朝逃进公寓的约恩开枪,然后攻击了要去车上拿枪的哈福森。”
“对,我们发现哈福森倒在车子旁,他的外套口袋、裤子口袋和腰带上有血迹,但这些血迹不是他的,所以我们推测应该是史丹奇的。史丹奇搜了他的身,拿走了皮夹和手机。”
“嗯,”哈利揉了揉下巴,“他为什么不对哈福森开枪?为什么要用刀子?他用不着保持安静,因为对约恩开枪就已经吵醒邻居了。”
“我们也有这个疑问。”
“为什么他攻击哈福森之后要逃走?他攻击哈福森一定是为了除掉障碍,然后去追杀约恩,但他连追都没追。”
“他被打断。一辆车开过来了,不是吗?”
“对,但这家伙已经在光天化日之下袭警,怎么会怕一辆经过的车子?为什么他都把枪拿出来了还要用刀?”
“对,这是个重点。”
哈利闭目良久,贝雅特在雪地里跺脚。
“哈利,”贝雅特说,“我想走了,我……”
哈利缓缓地睁开眼睛:“他没子弹了。”
“什么?”
“那是史丹奇的最后一发子弹。”
贝雅特疲倦地叹了口气:“哈利,他是职业杀手,职业杀手的子弹是用不完的,不是吗?”
“对,正是如此。”哈利说,“如果你的杀人计划十分周密,只需要一发子弹,顶多两发,那么你不会随身携带大量的补给弹药。你必须进入另一个国家,所有行李都会经过X光检查,所以你得把枪藏在某个地方,对不对?”
贝雅特没有说话。
哈利继续往下说:“史丹奇对约恩击出最后一发子弹却没有命中,所以他用利器攻击哈福森。为什么?为了夺取他的警用手枪来追杀约恩,这就是哈福森的腰带上有血迹的原因。你不会在腰带上找皮夹,而是找枪。但他没找到,因为枪在车上。这时约恩已跑进公寓,门已锁上,史丹奇手上又只有一把刀,所以只能放弃并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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