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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遗书 第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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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津川与野崎两人跟随朝仓律师前往他投宿的歧阜格兰饭店。

朝仓表示仅向他们两人公开长田的遗书。

抵达饭店,朝仓向柜台领取一个黑色的皮包,然后拿着它,与十津川等在大厅的沙发坐下。

朝仓打开皮包,取出一个厚厚的信封。

“我不知道里面到底写些什么,如果你们对内容有任何问题的话,我无法为你们做答覆。在你们未看之前,我先声明在先。”

“你倒推得一干二净。”十津川讽刺般地说。

朝仓则用着冷静的口气说:“我只是表明事实而已,如果你们不同意的话,干脆就烧掉算了。”

“不,要看!要看——”十津川连忙接过信封。

里面共有五张信纸,笔迹是十津川熟悉的,与寄给妙子的信是相同的笔迹。

“的确是长田的笔迹。”十津川细声对野崎说。

两人一起阅读。

(以下的记述完全根据事实,而且是在未受到任何强迫的情况下执笔的。)

以下是我的遗书(当我提笔时,当然不会觉得这一篇文章会成为我的遗书)。好吧!言归正传。

我的经历与命案无关,而且也不值得写,所以就从我认识首尾木明子开始写吧!

我第一次见到明子是在三年前,那时的我,现在也一样,是个潦倒的自封的诗人,她离开歧阜的老家,正在一家翻译社上班。我们最初在一家纯吃茶邂逅,很快地熟络起来,而且相爱。但是明子爱上我,注定要成为她最大的不幸。

因为我这个人生性疏懒,我行我素,必将成为她的一大负担。后来明子果然为我牺牲一切。善良的明子为了让我过得宽裕快活,不惜当土耳其浴女郎、应召女郎。这当然不是我怂恿她的,但结果我却默认了。不!不仅默认,而且还用她那些出卖肉体赚来的钱过着奢侈的生活。不仅如此,我一边花用明子的钱,一边又嫉妒她与其他男人发生关系,甚至当面指责她。为了表示她是我拥有的女人,所以我在她的大腿绣玫瑰花,我真是无可救药的人。更甚的是,明子表示想生小孩时,不喜欢小孩的我,竟不顾一切的强迫她堕胎。到了这地步,明子终于觉醒,今年年初,她提出分手的建议。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我非常愤怒,动手勒死她。我为了预防她的身份被查出来,联带的也查到我,所以我剥光她的衣服,丢到浅草寺内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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