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膀和下巴开始僵硬了,于是我确定时间,开始练习后快四个小时了。时间已过午夜,差不多该撤退了。
最近我每天打工都提早下班,然后直接来这里。回到住处倒上床时,都已经三点多了,所以实质睡眠时间只有四小时。我有自己在乱来的自觉。可是如果不这么做,我赢不了入间裕人。
被选为成员的荣誉、被挖角至职业交响乐团的可能性、学费全免、还有与柘植彰良共演——这一切的优惠,在拉奏史特拉第瓦里的欢悦之前,全都相形失色。面对庄野时感觉到的羞耻与自卑也烟消雾散了。如果能够拥抱那把名器,以弓让它高歌,即使一天吃不到三餐,或是不眠不休的练习,全都算不上什么。连我自己都觉得荒唐,可是一度拉弓的右手、按弦的左手一想起当时的触感,我就再也无法冷静。简直就像毒品。
但是要再一次拿到那把史特拉第瓦里,就只能成为乐团首席;为了这个目的,我非赢过入间裕人不可。而我所采取的手段,就是完美地拉奏我所熟悉的《钟》。凭综合能力,我毕竟没有胜算。就拿运弓来说好了,我远远地不及入间裕人的正确与强劲。可是如果要比较一首曲子的完成度,端看练习多寡,我认为我也是有胜算的。
然后我了解到一件事。
偶尔胡来也是不错的。我本来就是喜欢小提琴才开始学的,所以即使一口气练习五、六个小时,也不引以为苦。虽然会累,但不难受。然后愈是持续,就愈能感受到自己在进步。这首曲子比起感情,更重技巧,所以反复练习,自然就会呈现在成果上。最近我聆听自己录下来的演奏,有些地方自己听了也颇为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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