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方的第三天证词陈述由弗里德里希·左勒博士开始,他是对刀子上残留的血迹做遗传物质脱氧核糖核酸化验的实验室主任。他瘦高个子,颧骨突出,眼睛深陷,懒散地坐在证人席上,一条腿跷在另一条腿上摇晃着,一只胳膊笔直地向一旁伸出去。他陈述事实的速度之快,简直令人惊讶,而且他非常自信,使人几乎不可能认为他会出错。从上午九点半到十二点过几分休庭吃午饭前这段时间内,左勒博士给陪审团论述了遗传物质脱氧核糖核酸的性质,并绝对肯定刀上的血迹是昆西·格里斯沃德的,而不是别的任何人的。
卡桑德拉·罗伊斯切以她从未对其他人有过的敬重对待他。左勒不仅仅是个专家证人,而且是位科学家,她怀着十二分的敬意提出每一个问题,似乎在说,科学是不容质疑的。有目击者作证,刀子是在被告身上发现的,上面只有他的指纹,他用那把刀杀死了昆西·格里斯沃德。只有傻子才会怀疑这些证词。
我站在挂在陪审席和证人席之间两个大黑板架上的图表和图片前面,仔细地看了一会儿色彩鲜艳、标签齐整的物证,然后双手背在身后走到陪审席的远端。
“我只不过是一名律师,左勒博士,”我看着陪审员们的面孔说。
“早些时候,我们听了某人关于指纹宙的证词。我想我听懂了你刚才的话,遗传物质脱氧核糖核酸的鉴定同样可以作为侦破的依据。对吗?”
。。左勒从一开始有气无力地坐到证人席上起,就一很少动弹。他将头歪在肩膀上,睁大眼睛看着我。
“在某种意义上是这样,”他带着随意的笑容回答我。
“区别是,指纹只是像文字表述的那样:指宽的表层皮肤上的纹路。而遗传物质脱氧核糖核酸——如我解释的那样——可以取自身体的任何部位:皮肤,血液,毛发,体液——嘴里的唾液,譬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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