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做的事,若说是为了自我满足,那么也太过自我满足了;但若说是为了救人,那我犯下的罪似乎更大。
被我用木刀击中的人应该受了相当重的伤,而被筒状武器击中的刑警恐怕已经没命了。此外,我很可能还夺走了其他人的性命。
我突然觉得我的日常生活很超现实。
如果有一天有人就这一连串事件来采访我,问我为什么要做“那种事”——“那种事”可能是“效仿‘正义的伙伴’”,也可能是“针对警察组织的恐怖行为”——我一定会这么回答:“因为我的妻子突然逝去,我对一个人的人生感到不安,而且很孤单。”
这样一来会有一大片喧嚣的责难声吧。因为对人生感到孤单而闯入警方的大楼,杀伤为大家服务的刑警。一定会有人对我扔石头,说这就和“想要被判死刑而随机杀人”的杀人魔毫无区别!
不一样!我有想要帮助的人。警察不是还轻易地扼杀了鸥外君的人生吗?
但即便抗辩,最终也只是对自己有利的自我辩护吧。
我没有真实感。也不觉得恐惧。
我记挂的是蒲生先生他们的安全。
我在交给蒲生先生他们使用的车辆的驾驶席上放了妻子茜的智能手机。在电池耗尽之前我可以搜索到它的方位信息,因此我已得知他们抵达了公寓。在公寓的房间里,我留有写着指示的便笺。
我希望他们能不引人注目地在那里生活一段时间。衣着低调地在附近的商店里进出应该没什么关系,只要小心别做出会暴露身份的行为就好。不要回家自然不用说,也不要和家人联系。如果就此回家,又或者被人发现藏身之处,你们就会被再次带走,所以还请务必忍耐——我表达了这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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