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我派作鲁迅一党,我说非也,鲁迅是不喜欢猫的,而我不但喜欢猫,还因为狗与猫作对,把狗恨恨不已。我的不喜欢狗,很多朋友都知道,一同去乡下玩时,常有人叫道,那里有只狗呀!便是想挑拨我去和狗打架。城里的狗都不是好欺负的,因为每条狗都领着一个人,高低惹不起,只好偶尔去饭馆吃顿狗肉,聊抒快意。狗的样子我也不喜欢,小时候在山里见过一只狼,以为是狗,不知道害怕,现在想来,很是对不起,因为狼的脖子和尾巴分明是粗硬的,而进化为狗之后,都细软起来,以便摇头摆尾,哪里还有一点狼的样子。尤不喜的是乖而顺之的狗脾气。当然,这种脾气,也是人教给的,而且教学相长,人再重新从狗身上学过来,动不动就“上怀犬马恩”,眼眶也湿。不知道早先狗是怎么被改造过来的。现在店里卖的狗粮,至少是小康水平,但想当初,五十者才衣帛食肉,轮到狗头上,恐怕只剩下猪狗不食其余的东西,较之狼在山林里的伙食,远有不如。不过,毕竟是一份安稳饭,头顶上“嗟”的一声,面前就有吃的,在改造好的狗看来,已经是福气。明人陶宗仪的《辍耕录》里面讲,驿站里拉车的狗,口粮有“狗分例”,要是被人克减了,它们会反啮其主。这样的狗脾气倒讨人喜欢,不过日常里所听到见到的,全是克己奉主的故事,甚至有自愿饿死,以成狗节的。所以陶宗仪多半是在瞎编,别的不说,居然要“辍耕”,可见其不是什么良民。
现代人满耳是汽车喇叭声,所以做起诗来,不再说什么“无使尨也吠”,而是慨叹听不到鸡犬之声了。但我对狗叫有两种意见,第一是一犬吠形,百犬吠声,自己明明长着一双狗眼,却不用,偏偏听别狗的。我有几次夜间进到乡村,一点坏事没来得及做,忽然之间,就有上百只狗在黑暗里大叫不已。其实它们也只是瞎叫叫,互为声援而已,并不知道在叫什么。蜀犬吠日,粤犬吠雪,总还有点由头,像这样不明不白地以天下为狗任,实在是只有“狗脚朕”们才喜欢的脾气。我并不是反对狗叫,狗不叫,性乃迁;但西谚云:“无论大狗小狗,都应该有自己的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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