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吴有专诸之事。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于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仇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余祭,次曰夷眛,次曰季子札。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余祭。余祭死,传余眛。余眛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眛之子僚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适嗣,当立。”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盖余、属庸将兵围楚之灊;使延陵季子于晋,以观诸侯之变。楚发兵绝吴将盖余、属庸路,吴兵不得还。于是公子光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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