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康叔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其次尚有冉季,冉季最少。
武王已克殷纣,复以殷余民封纣子武庚禄父,比诸侯,以奉其先祀勿绝。为武庚未集,恐其有贼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禄父,以和其民。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当国。管叔、蔡叔疑周公,乃与武庚禄父作乱,欲攻成周。周公旦以成王命兴师伐殷,杀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间故商墟。
周公旦惧康叔齿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贤人君子长者,问其先殷所以兴,所以亡,而务爱民。”告以纣所以亡者以淫于酒,酒之失,妇人是用,故纣之乱自此始。为《梓材》,示君子可法则。故谓之《康诰》、《酒法》、《梓材》以命之。康叔之国,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说。
成王长,用事,举康叔为周司寇,赐卫宝祭器,以章有德。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伯立。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贞伯立。贞伯卒,子顷侯立。
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顷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
釐侯十三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余立为君。共伯弟和有宠于釐侯,多予之赂;和以其赂赂士,以袭攻共伯于墓上,共伯入釐侯羡自杀。卫人因葬之釐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四十二年,犬戌杀周幽王,武公将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为公。五十五年,卒,子庄公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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