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完者,陈厉公他之子也。完生,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卜完,卦得《观》之《否》:“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而在异国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孙。若在异国,必姜姓。姜姓,四岳之后。物莫能两大,陈衰,此昌乎?”
厉公者,陈文公少子也,其母蔡女。文公卒,厉公兄鲍立,是为桓公。桓公与他异母。及桓公病,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为厉公。厉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于蔡人,数归,厉公亦数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林自立,是为庄公。故陈完不得立,为陈大夫。厉公之杀,以淫出国,故《春秋》曰“蔡人杀陈他”,罪之也。
庄公卒,立弟杵臼,是为宣公。宣公〔二〕十一年,杀其太子御寇。御寇与完相爱,恐祸及己,完故奔齐。齐桓公欲使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得免负担,君之惠也,不敢当高位。”桓公使为工正。齐懿仲欲妻完,卜之,占曰:“是谓凤凰于蜚,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卒妻完。完之奔齐,齐桓公立十四年矣。
完卒,谥为敬仲。仲生稺孟夷。敬仲之如齐,以陈字为田氏。
田稺孟夷生湣孟庄,田湣孟庄生文子须无。田文子事齐庄公。
晋之大夫栾逞作乱于晋,来奔齐,齐庄公厚客之。晏婴与田文子谏,庄公弗听。
文子卒,生桓子无宇。田桓子无宇有力,事齐庄公,甚有宠。
无宇卒,生武子开与釐子乞。田釐子乞事齐景公为大夫,其收赋税于民以小斗受之,其(粟)〔禀〕予民以大斗,行阴德于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齐众心,宗族益强,民思田氏。晏子数谏景公,景公弗听。已而使于晋,与叔向私语曰:“齐国之政其卒归于田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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