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致命怒潮》
武利莉
美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雷蒙·钱德勒在1950年的短篇小说集《找麻烦是我的职业》(Trouble Is My Business)中写道:“法律是人们为了争权牟利而将之玩弄于股掌之问的东西。大街上黑暗一片,比黑夜还要黑。”这样的描写无疑是《致命怒潮》中爱尔兰社会的生动写照:在爱尔兰的首府都柏林,表面上看起来一切风平浪静,甚至是歌舞升平,其实,种种见不得人的罪恶正在发生。四十二岁的银行老板兼房产投机商埃米特·斯威特曼在家中被杀,鲍勃·泰迪在探案的过程中发现,此案与多年前的一起枪杀案似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就在他们努力查找真相的时候,与斯威特曼关系密切的房地产开发商肯尼迪又在公寓的地下车库里毙命。泰迪的上司认为,肯尼迪是谋杀斯威特曼后畏罪自杀,泰迪却认为事情没有这么简单。通过斯威特曼的手机通话记录,泰迪锁定了此案的关键人物,但在接下来的调查中,他遭遇了重重阻力,警方高层突然决定,斯威特曼案到此结束,似乎有意在隐瞒着什么。
都柏林在爱尔兰语中的意思是“黑色的池塘”,是由于在这里入海的利费伊河带来了威克洛山的泥煤,把都柏林港内的海水染成黑色而得名,而小说中都柏林的司法系统似乎就是一个鱼龙混杂的黑色池塘,充满了肮脏的东西。
老牌英国文学杂志《格兰塔》(Granta)编辑比尔·布福德(Bill Buford)在1983年出版的一期美国小说特刊的引言中说:“美国似乎出现了一种新型小说,这是一种怪异的而又令人难以释怀的小说。它不仅不同于英国当F的小说,和通常的美国小说也大相径庭。”布福德此处所说的“新型小说”指的是卡佛的小说,因为他的作品普遍具有关注美国蓝领阶层生活状态的特点。从外表上看,这类小说讲述的是那些住在没有装修、租金低廉房子里,大白天看电视、读廉价低俗小说或者听乡村音乐的人物的悲剧人生,与现实主义有相似之处,但其叙事手法与传统的现实主义有着显著的差异。评论家给这类小说贴上了各种各样的标签,如“新现实主义”、“超现实主义”、“高度写实主义”、“照相现实主义”等等,而布福德则称它为“肮脏现实主义”(Dirty Realism)。那么,借用这个术语,《致命怒潮》这部小说似乎也可以归入这个范畴,因为它描写的对象不是言语斯文、彬彬有礼、衣冠楚楚的公司白领和社会精英阶层,而是处于社会中下层的各色人等;它真实地反映了都柏林地区贫民、警察、小偷的实际生活;它以忠实反映现实的原则再现了都柏林这座大都市面临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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